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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志(1988—2012)
三、粮食安全应急
1993 年 1 月 1 日起,全县粮食价格和粮食经营全面放开后,不再实行计划供应,但城镇居民的购
粮证和口粮定量档案关系继续保留,实行保量不保价,县政府主要做好粮食宏观调控。1993 年年底至
1994 年,市场粮价上涨,县粮食部门积极组织粮源,严格执行挂牌价格,增加挂牌品种,稳定县内粮食
市场。1993 年,外购粮食 85000 吨。1994 年,外购粮食 125000 吨。1995 年 5 月,出台定购粮食供应
办法,对城镇居民一次性发放粮食供应券,城镇居民凭粮食供应券和市镇居民粮食供应证到当地粮管
所购买粮食。1998 年,实行粮食批发准入制度,严格规定企业经营粮食批发业务应具备条件。1999
年,全县销售政策性粮食 56228 吨。2000 年,全县销售政策性粮食 45314 吨。2001 年,放开粮食销售
市场,鼓励超市、便民连锁店从事粮食零售业务,常年开放粮食集贸市场。2003 年年末,全县共有粮食
零售点 130 个,其中雉城镇 85 个。同年“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发生期间,全县粮食市场平稳,无抢
购现象。2006 年,县政府制定《长兴县粮食安全应急预案》,设粮食应急供应点 10 个。2009 年,实行
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2012 年,全县设粮食应急供应点 21 个,粮食零售以超市、副食店为主,专
门经营粮食的商店极少。
四、粮油储备
1988 年,全县有粮食仓点 73 个,各种类型仓库 376 座,建筑面积 10.96 万平方米;有油池 88 只。
1990 年,国家建立专项粮食储备制度。2005 年 5 月,县政府出资统一收购虹星桥一库、林城粮站、吕山
粮站、天平粮站、天居庄粮站划拨给县粮食收储公司。2006 年,全县国有粮食企业共有中心粮库、中心二
库、和平粮站、林城粮站、吕山粮站、天平粮站、天居庄粮站、南石桥粮站等国有粮食库点 10 个。2011 年,
因长湖申航道拓宽工程吕山大桥建设,吕山粮站拆除。2012 年,全县有国有粮食库点 8 个,油池 5 只。
第二节 农副产品购销
一、供销社购销
茶叶 县土特产公司负责全县茶叶收购、调拨业务,各基层社茶叶收购站负责当地茶叶收购业务,
收购品种主要有紫笋茶、长炒青、长烘青,其中长炒青、长烘青为出口茶原料。1987 年,供销社共有茶叶
收购站 16 个,是茶叶收购主渠道,全年收购量 230 吨。1988 年,全县茶叶市场基本放开,国营茶林场和
茶农自销量上升,供销社收购量则呈下降趋势,同年收购量 165 吨。次年,收购量也仅为 175 吨。同年,
县计经委和县供销社对全县国营茶林场下达出口茶(毛茶)收购计划,收购量挂钩奖励平价标准化肥、平
价煤炭,减半征收农林特产税,以完成出口茶原料任务。1993 年,收购量 35.7 吨。同年起,县政府取消
茶肥换购优惠政策,茶叶收购全面放开。1988—1993 年,县供销系统累计收购 828.7 吨。
蚕茧 县土特产公司负责全县蚕茧代收代烘业务及与县丝绸公司结算业务费用,各产区供销社负
责具体收烘业务和茧站日常养护。1988 年,全县共有茧站 16 座,其中洪桥、吕山重要产区各设有 2 座
茧站,全年收购量 740.3 吨。1990 年,收购量达到历史最高的 1332 吨,占全年总产量的 82%。1991 年,
实行干茧质量同收烘费挂钩办法,当年收购量 1076 吨。1995 年,实行一体化管理,12 个茧站负责人划
归县土特产公司管理,同年收购量 824.6 吨。1996 年,全省茧丝绸行业实行贸工农一体化改革,同年收
购 608.1 吨。1997 年,蚕茧收购量 548.8 吨。同年,县土特产公司、各基层社所属的 50 名收烘业务人
员、303 万元账面净值茧站资产及收烘业务全部划归县丝绸总公司,历时 45 年的供销社蚕茧“三代”(代
收、代烘、代运)业务结束。1988—1997 年,县供销系统累计收购蚕茧 8956.6 吨。
油菜籽 1990 年之前,县内菜籽收购业务由粮食系统独家收购,供销社系统受粮食部门委托开展代
收购业务。1990 年,县政府首次规定 5 月 20 日至 6 月 15 日粮食系统收购后,供销社系统可开展菜籽
收购(含换油)业务,当年收购 2500 吨。1991 年,全县菜籽产量远超国家定购任务,县政府同意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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