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59 - 《长兴县志(1988-2012)》(上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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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编       商贸 服务 旅游



              与粮食部门同时开展菜籽购销业务。全系统 14 个基层社、3 个县级公司,设收购点 48 个,“以销定购”,
              投放资金 584 万元,收购菜籽 3450 吨。1993 年,组建粮油公司,负责系统菜籽分购统销业务;系统收购
              菜籽企业共同投资 780 万元筹建精制粮油厂,开展菜籽加工业务。1994 年,油厂投产,重点产区基层
              社和 3 家县级公司设点收购菜籽 2900 吨,县外调入 3600 吨。1995 年,严禁个人承包收购业务,允许
              上交 70%收购任务后,企业自行销售一部分。1996 年,供销系统收购 7560 吨。1997 年,全县全面放开
              菜籽收购业务,个体户踊跃参与收购。同年,供销系统收购菜籽仅 1970 吨。之后企业改制,收购业务
              陆续终止。
                  山茹干      1987 年,县内山区农民在山茹干抵充粮食任务后,出现卖难问题。县供销社系统以泗安、
              林城两个基层社为主要收购单位,按政府指导价开展收购业务,同年共收购 9226 吨。1988 年,供销系
              统继续开展收购业务,当年共收购 10269 吨。1990 年,山茹干再现卖难问题,供销社投放货款 500 万
              元设点收购,解决销路。1991 年,县政府取消指导价,全面放开收购业务。1993 年,供销系统实行分
              购联销办法,下达收购计划,分解到收购单位,收购企业上缴风险金,分头收购,粮油公司一头对外销
              售,经营利润按县基二八分成。同年,共有 8 个基层供销社、2 个县级公司参与分购联销,收购量达到
              历史最高的 1.6 万吨。1994 年,因经济效益原因,山茹干种植面积锐减,产量逐年下降,至企业改制结
              束,系统仅少数单位开展收购业务,年收购量较小。1994 年收购量仅为 4000 吨,至改制前的 1997 年、
              1998 年收购量也仅为 800 吨和 2000 吨。1988—1992 年,县供销系统累计收购山茹干 8.63 万吨。
                   二、小宗农副产品
                  白果     1987 年之前,县供销社平均每年收购白果 73.5 吨。1988 年,市场放开搞活,县内个体、县外
              收购人员增多,供销社收购业务受到冲击。供销社稳定国内销售渠道,开拓外销渠道,重点开拓日本市
              场,年收购量维持在 100 吨左右。1993 年,以县土特产公司为龙头,小浦经济区供销社为基地,参与白
              果购销的县级公司组成股份制形式的白果购销集团,采取统购统销办法。县级公司不直接到基层收购,
              由小浦供销社统一组织收购,收购的白果全部上交集团。1995 年,完善白果购销办法,各企业按县土特
              产公司制定价格自行组织收购,销售则采取自行销售或调拨给公司的方式;县外货源由县土特产和糖酒
              果菜副食品两家公司统一组织收购,其他单位一律不得外出收购。执行分购联销政策后,每年白果收购
              量稳定在 160 吨。1997 年,共收购 50 吨。之后,县供销社企业未再开展收购业务。
                  蜂蜜     县内主要以油菜花蜜、紫云英和槐树花蜜为主,蜂蜜产量主要依靠外来放蜂产蜂蜜。1992 年
              后,油菜和紫云英种植面积减少,农药大量使用,外来放蜂人员减少,蜂蜜收购量基本维持在 10 吨左右。
                  毛竹、毛料、毛笋         毛竹、毛料、毛笋一直是供销社经营商品。1988 年,县供销社系统毛竹收购量占
              到全县总收购量的 65.5%。之后,个体收购在毛料收购业务中逐渐占据主导地位,收购量逐年提高。供
              销社收购量尽管维持原有水平,但在全县收购总量中所占比重逐年下降;毛笋收购呈上升趋势,主要是
              毛笋受保鲜期和销售期短,以及运输影响,个体收购存一定风险,只在春笋期短期抢购销售。同时,供销
              社在毛笋收购期实行县级公司和基层社联营、厂商挂钩、横向推销等措施,得以保证销量有所增加。
              1992 年,市场进一步放开,个体购销更加活跃,供销社业务开展越来越困难。同年,供销社收购量占全
              县的比重降至 30.8%,其中毛篙竹由垄断经营发展到只占全县收购总量的 18.2%。1993 年后,县供销社
              已基本不从事毛竹、毛料、毛笋收购业务。



                                             第三节         生产资料销售



                   一、农用生产资料
                  化肥     化肥销售实行平价、议价两种价格机制。平价化肥主要用于兑现粮食栽培、高产试验、配方
              施肥、粮挂奖售,生猪、蚕茧、茶叶以及其他农副产品换购奖励政策。同时,扶贫救灾和蔬菜、蚕桑、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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