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50 - 《长兴县志(1988-2012)》(上册)
P. 850
长兴县志(1988—2012)
对长兴电子厂等企业配售黄金 2300 克、白银 75000 克。1991 年,对槐坎电子厂等 4 家使用金银企业配
售黄金 4260 克、白银 55615 克。1993 年,批准新设黄金饰品销售点 2 个,在雉城镇建立黄金饰品原料加
工市场。1994 年,加强黄金饰品的零售价格管理,统一零售价格。1999 年后,人行杭州中心支行上收金
银收兑权,县支行不再办金银收兑业务。2000 年,金银管理放开,价格随市场调节,人行长兴县支行不
再履行金银饰品准入审批职能。
三、反假币、反洗钱
反假币 1991 年,人行长兴县支行向各金融机构通报假币发案情况,全年发生假币案 61 起,金额
9900 元,查获行使假币 6 人,会同公安机关破获假币案 2 起、缴获假币 6000 元。2001 年,收缴假币 23.3
万元。2006 年,推进农村反假货币网络体系建设。2007—2012 年,持续推进城乡反假货币网络体系建
设,加强反假货币知识宣传及反假打击力度。2011 年,完善人民币流通监测网络建设。2012 年,组织银
行机构开展对外误付假币专项治理,将反假货币工作站建设延伸到车站与市场。
反洗钱 2003 年,开展反洗钱活动。2005 年,与公安部门联动,构建反洗钱信息交流平台。2009
年,完善人民币流通监测网络建设。2011 年,加强对证券、保险业的反洗钱管理。2012 年,建设小面额
人民币调剂中心,试行小面额人民币调剂业务。
第三节 存贷款
一、存款
1988 年,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统计种类分为对公存款、储蓄存款两类。同年,受物价上涨过快及
通货膨胀影响,城乡储蓄出现小幅滑坡,银行储蓄完成计划任务的 91.7%,至年末,各项存款余额 3.6 亿
元,其中对公存款 1.95 亿元、占 54.3%,储蓄存款 1.65 亿元、占 45.7%。1993 年,各项存款余额首次突破
10 亿元。2005 年起,存款统计种类改为企事业存款、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同年各项存款余额突破 100 亿
元,达 100.93 亿元,其中企事业存款余额 23.36 亿元、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 52.88 亿元。2009 年,存
款余额突破 200 亿元,2010 年突破 300 亿元。2011 年起,存款统计种类改为单位存款、个人存款两类。
2012 年,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突破 400 亿元,达 425.01 亿元,其中单位存款余额 227.46 亿元、个
人存款余额 183.16 亿元,存款总额比 1988 年增加 421.41 亿元。
对公存款 1988 年,全县金融机构对公存款统计种类包括企业存款、财政性存款、农村(农业)存款
和其他存款。同年年末,对公存款余额 19526 万元,其中企业存款 9902 万元、占 50.7%,农村(业)存款
5273 万元、占 27%,财政性存款及机关团体存款 1985 万元、占 10.2%,其他存款 2366 万元、占 12.1%。
1989 年,国家采取治理整顿措施,对公存款增长趋势减缓,1990 年以后又恢复增长。2005 年起,对公存
款统计种类调整为企事业存款。2011 年起,企事业存款调整为单位存款。2005—2011 年,对公存款年
均增长率为 30.5%。2012 年年末,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单位存款余额 227.46 亿元,其中活期存款余额
125.24 亿元、占全部存款余额的 55.1%,定期存款余额 64.08 亿元、占 28.2%。
储蓄存款 20 世纪 80 年代中期起,全县各金融机构按照“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储户
保密”原则,先后办理活期储蓄、定期储蓄、定活两便储蓄、零存整取、整存零取、存本取息、有奖贴花储
蓄、实物有奖储蓄等品种。1988 年,全县金融机构储蓄存款 16456 万元,其中城镇储蓄存款余额 10048
5
万元。1993 年年初,受“乱集资”影响,县内储蓄余额急剧下降; 月,人行长兴县支行牵头银行机构开展
“储蓄宣传月”活动 ,于 6 月底扭转局面。同年年末 ,全县储蓄存款余额 65016 万元 ,增长 27.4%。
1988—1994 年,全县金融机构人民币储蓄存款年均增长率为 32.2%。1995 年,全县储蓄余额首次突破
10 亿元。2005 年起,存款统计种类改为企事业存款、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同年居民储蓄突破 50 亿元。
2009 年,城乡居民储蓄存款突破 100 亿元。2011 年起,城乡居民储蓄存款统计种类改为个人存款,同年
· 78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