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13 - 《长兴县志(1988-2012)》(上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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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编 经济管理
一、财政审计
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 1995 年始,县审计局对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
审计。至 2012 年,共完成 27 个县本级预算执行项目,查出违规违纪金额 3861.3 万元,各类管理不规范
金额 4.86 亿元。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有部分行政单位未严格区分预算内、外资金开支渠道,企业欠税现
象普遍。县审计局向县人大、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提交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结果报告。2002 年,县
人大常委会通过专门规定,要求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查和批准县本级决算前,需先听取县审计局对县本
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2009 年,县审计局开展全部政府性资金与财政风险专项
审计。之后,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成为财政审计内容。
乡镇、街道(园区)财政审计 1988—1989 年,县审计局仅对乡镇财政资金的管理、分配和使用等进行单方
面审计。1990 年,启动对乡镇街道(园区)财政的正式审计。1990—2012 年,共审计乡镇街道(园区)财政收
支项目 134 个,查出违规违纪金额 5512.84 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 4.85 亿元,上缴财政资金 2332.8 万元。
二、金融审计
1988 年始,县审计局实施金融审计项目。至 2012 年,先后参与完成银行、保险公司、信用社、其他
金融机构等金融企业的审计项目 24 个,查出违规违纪金额 3683.12 万元,上缴财政资金 119.58 万元,
罚没收入 37.64 万元。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有少计收入,多记成本,专用基金占用信贷基金,漏缴税费,
逾期贷款数额较大等。
三、行政事业审计
1988—1990 年,县审计局对全县 26 个行政事业一级预算单位进行定期审计,控制行政经费支出。
1991 年,重点审计执法机关、经济监督部门和综合经济部门等单位。1992—1994 年,实行年度审计和不
定期审计,加大对财政专项资金的审计力度。1995 年始,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结合县管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进行。1988—2012 年,共审计行政事业项目 337 个,查处违规违纪金额 3.16 亿
元,管理不规范金额 5.09 亿元,上缴财政资金 1773.29 万元,罚没收入 618.85 万元。审计查出的主要
问题有财务管理不规范,私设小金库,滥发钱物,截留应缴财政收入,挤占移用专项资金,违规收费,违规
购买专控商品或擅自购买未经政府集中采购的商品等。
四、企业审计
1988—2000 年,县审计局重点对全县国有企业、国有控制企业的经营承包、租赁承包和企业奖励政
策落实等情况进行审计。2000—2012 年,重点审计专项资金在企业的运用情况、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
真实性。1988—2012 年,共审计企业项目 120 个,查处违规违纪金额 6150.41 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
1.97 亿元,上缴财政资金 449.39 万元,罚没收入 35 万元。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有企业私设小金库、多
记成本虚列支出、欠缴、漏缴税费、会计基础薄弱等问题。对企业奖励政策兑现审计中,发现个别企业弄
虚作假、虚增利润、骗取政府奖金的行为,县审计局专题向县委、县政府进行报告。
五、外资运用审计
1994 年始,县审计局经上级审计部门授权对外资项目进行审计。同年,分别对县防疫站实施的世
界银行贷款地方病控制项目和县太湖管理局实施的世界银行贷款太湖流域防洪工程项目进行审计。
1995 年和 1997 年,分别对县农业局组织实施的红壤开发项目、县交通局组织实施的长湖申航道改造工
程项目进行审计。1994—2012 年,共审计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4 个,查出违规违纪金额 327 万元,管理不
规范金额 741 万元。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有个别项目物资下拨数量过大,长期闲置造成浪费,个别单位
账户处理不规范。县审计局专门向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审计建议。
六、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1996 年始,县审计局开展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同年,对全县 6 个单位的县管领导干部开
展离任经济责任审计。1996—2012 年,完成 60 个乡镇、131 个部门 222 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查出
违规违纪金额 1.68 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 15.77 亿元,上缴财政资金 3360 万元。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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