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55 - 武义县志(1986-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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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营林生产      ·387·


               定是林种实际价值基数,用材林按基数的0.6倍缴纳;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按基数5倍;经济林未投产
               的按基数的3倍,盛产期7倍,衰老期4倍;竹林按基数8倍缴纳;③森林 植被恢复费860元/亩;④安
               置补助费,按照《浙江省土地管理法》有关征用非耕地标准执行;⑤资源保护费按缴纳林地补偿费、
               林木补偿费总和的4%另行计收。1995年至2005年,全县共收取林地补偿费2514.86万元。

                   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费  1997年,根据《野生动物保护实行条例》规定,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对经营野
               生动物或产品的单位、个人实行许可制度,收取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费,批准发放经营许可证23家,收
               取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费2.441万元。2003年,由于“非典”,禁止野生动物经营,至2005年,全县共收
               取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费26.93万元。

                   森林植物检疫费  1984年,县政府批准成立县森林植物检疫站,开始对森林植物实施调运检疫和产
               地检疫,并收取调运检疫费(产地检疫收费)。
                   林业基金使用
                   林业基金主要用于培育和保护森林资源,以林养林,发展林业。具体包括:营林生产、森林资源

               保护、森林资源清查、林业规划设计、林业科技开发和推广补助、林业宣传和业务培训、林业生产基
               础设施建设等支出,列入国家林业发展规划的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山区林业综合开发项目贴息补助,
               国有林场、苗圃、森工企业和乡村林场发展多种经营项目贴息补助,县(市)级及以上林业行政主
               管部门批准聘用的乡(镇)农民林技员、林政员、护林员经费补助,林业基金征缴管理支出以及森林

               资源保护,绿化造林、林技推广“以奖代补”资金支出,筹集林业资金支付的林业贷款(借款)利息
               等。集体林育林基金、更新改造基金、林业保护建设费、征占用林地资源保护费、森林植被恢复费等
               县征收收入,省、市、县按15∶5∶80比例分成;森林资源补偿费征收收入按开证市、县留用50%,交
               省50%的规定执行。

                   1984年至1988年,全县补助造林、抚育、封山、育苗、林区建设等共计97.5万元。完成林木抚育
               2343.13公顷,1990年,用于发展板栗、笋用竹及水果等多种经营项目60公顷。1988年以后,随着林业
               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林业经济扶持政策不断完善和发展,全县建立了林业有偿投资与无偿扶持相结
               合的经济扶持机制,加大了林业扶持力度,到1997年,全县共发放育苗、造林、封山育林等营林生产

               补助资金517.52万元。2001年起,由于一系列生态建设绿化工程的启动、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制度的
               建立以及县委、县政府确定的花卉苗木、毛竹产业带建设、牛头山及壶山两大森林公园建设,林业生
               产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林业基金使用支出范围更广、数量更大。2005年,全县仅省重点公益林补偿
               资金一项,就发放损失性补偿基金217.073万元,护林人员劳务费86.8292万元,共计303.9022万元。

                   林业贷款、林业有偿投资 1984年~1988年,全县发放林业无息贷款6万元,贴息贷款18.27万
               元,低息贷款40.7万元,用于发展杉木速丰林基地建设,中幼林抚育及经济林生产。
                   1988年4月,为适应林业改革需要、加快林业建设,建立无偿补助与有偿投资相结合的扶持办
               法,县林业局成立了营林公司,主要负责有偿投资的发放,林业周转金、林业贷款和有偿投资款回收

               工作。1988年9月开始发放有偿投资;至1990年2月,向县农行借入林业贷款97.2万元,发放有偿投资
               82.27万元,签订合同687份,受益造林面积1298.17公顷,林木抚育259.53公顷。1990年6月,武义县营
               林公司改为武义县营林服务部。1990年~1991年,发放有偿投资124万元;到1997年,全县共发放有偿
               投资资金517.52万元。同时,从1990年开始,开展了林业贷款、有偿投资资金的回收工作。由于林业

               有偿扶持资金,发放起点面积小(1988年以5亩,1989年以10亩为发放起点面积),至1993年年底,
               全县享受林业贷款的单位和个人达1076户,牵涉面广;至1993年年底,全县仅回收到期款2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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