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62 - 武义县志(1986-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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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4· 第十七编    金融


              1992年12月,全县信用社机构调整,设23个信用
              社,15个分社。1995年5月县信用联社迁至武阳中路
              37号。1996年10月,与县农行脱钩;次年2月设立办
              公室、人事教育科、计划信贷科、财会电脑科、监

              督保卫科5个科室,下辖1个营业部,21个信用社,
              16个分社,9个储蓄所。1997年11月在桐琴信用社进
              行按合作制原则规范农村信用社工作试点,至1998
              年9月规范农村信用社工作全部完成,并对机构设置

              进行了调整。县信用联社下辖1个营业部,8个信用
              社,24个分社,5个储蓄所。
                                                                图104:县信用联社大楼(摄于1995年)
                  2004年1月,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
              用社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全县农村信用社启动一级法人体制改革。2004年7月至9月,全面清

              退老股金,募集新股金2077.26万元。2005年6月18日,由原武义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和全县各农
              村信用社合并组建统一法人的武义县信用联社挂牌开业;实行股份合作制,内设办公室和人事教育、
              计划信贷、财会电脑、审计、保卫6个科,下设1个营业部、5个信用社、24个分社、18个信用站。
                  县信用联社坚持为“三农”服务的宗旨,为城乡居民、农户、个体工商户、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

              务。1992年12月,柳城信用社购置2台计算机用于办理业务;1999年10月,县信用联社在金华市本系统
              首家实现县辖储蓄通存通兑;2002年5月实现全市本系统通存通兑;2003年9月实现全省本系统通存通
              兑。2002年5月,在县联社营业部安装第一台ATM自动取款机。2005年10月,县信用联社发行首张信用
              卡——丰收卡。信贷业务不断创新,1999年推出了“自报公议”小额农业贷款和农户、个体工商户、

              中小企业联保贷款,2003年5月结合县域经济特点自主推出了特色金融产品“创业发”贷款和“小康家
              园”住房贷款。2005年10月推出特色金融产品“中小企业成长贷款”,较好地发挥了支持农村经济发
              展的金融主力军作用。
                  2005年年末各项存、贷款余额分别比1987年增长了34.5倍和41倍。

                  武义县城关城市信用社  是经人行省分行批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股份制城市合作金融机构,
              组建于1992年12月,1993年6月18日正式开业。社址租用城东路5号,1993年12月18日与县人行置换。
              内设办公室、计划信贷科、会计科、保卫科、营业部,下辖江南、下王宅菜市场、鸣阳、银都4家储
              蓄所,共有员工38人。主要办理集体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信贷、结算,城镇个人储蓄存款及其他经县

              人行批准的代理、代办、代支付等金融业务。2002年3月改制为县城关农村信用合作社,归并县信用联
              社。2002年2个月存、贷款余额分别是1993年的10.93倍和6.2倍。
                  农村合作基金会  武义县办理存、贷款业务的农村合作基金会有俞源乡、西联乡、桃溪滩乡3家,
              下设网点41个。其中桃溪滩乡农村合作基金会成立于1994年,下设网点17个。西联乡农村合作基金会

              成立于1994年,下设网点11个。俞源乡农村合作基金会成立于1996年,下设网点13个。1999年8月15日
              止,3家农村合作基金会实收的各项股金(存款)1577.09万元,各项借出款(贷款)1143.26万元。该
              基金会属于社区内的资金互助合作组织,始办宗旨是为入股会员服务,以欠转贷,为农业农民服务,
              不以盈利为目的。由于违规经营、人员素质不高,资产质量低下,已出现资不抵债风险。根据国务院

              《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农村合作基金会清理整顿工作的决定》和《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
              缔办法》,农业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整顿农村合作基金会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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