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10 - 武义县志(1986-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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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2· 第二十编 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
续表
推荐市级先进 推荐省级先进 黄牌警告 一票否决
年 份 先进单位 先进个人
单 位 个 人 单 位 个 人 (单位) (单位)
1993 10 112 5
1994 14 111 1
1995 8 93 4 4 1 1
1996 53 74 1 4
1997 79 16 16 7 4
1998 82 77 20 4 5
1999 8 81
2000 8 32 3 3 1
2001 23 54 27 3 1 1 2
2002 14 76 2 3 1
2003 16 89
2004 18 54 2 2
2005 18 101 2 2 1 1
注:1989年未作统计。
创建“平安社区”
1995年7月26日,县委政法委印发〔1995〕11号文件《关于在全县开展创建“平安社区”活动的通
知》;8月16日,县委政法委又下发《关于创建“平安社区”试点方案》。试点工作安排在武阳镇办事
处辖区内进行;10月底作了试点总结。
1996年3月,县召开政法会议,大会向全县各乡镇部门单位布置创建“平安社区”的有关工作,自
此,创建“平安社区”(简称“创安”)工作全面铺开。
1997年开展“治安安全村”、“安全小区”、“安全单位”的创建活动。由县综治委主要领导任创
建“平安社区”领导小组的组长。并专门成立城区“创安”领导小组。全县23个乡镇全部成立创建“治安
安全村”领导小组。县综治委制订了全县创建“平安社区”的总体方案,公安局又专门下发创建平安社
区的具体实施方案。为便于检查和考核,11月7日,武义县综治委印发省制定的治安安全单位的“十项标
准”。根据此标准首先在武阳镇的汪村、茭道乡罗山村、桐琴镇的东皋等村搞农村创建工作的试点。
创建“平安社区”工作从1996年开始至1998年年末,从点到面,整体推进,取得初步成效,全县
有75%的村、85.7%的单位达到了创安标准。有5个单位因对“创安”工作不重视、安全防范措施不落
实,以至发生重大刑事案件,给予黄牌警告。
1999年在全县所有的村、居委会、公安列管的内部重点保护厂矿企事业单位开展创建“平安社
区”活动。重点放在人口密集、人流量大的城镇和治安状况复杂、问题多、工作难度大、基层基础工
作薄弱的地区,特别重视抓好城乡结合部、老城区、大杂院和乡镇交界、县(市)毗邻、偏远农村的
“创安”工作。年终实现了城区65%的居委会、农村70%的村和90%的企事业单位分别达到“安全小
区”、“治安安全村”、“治安安全单位”标准的目标任务。
2000年学习推广“枫桥经验”,狠抓基层基础建设,推进群防群治,坚持“预防为主,打防结
合”的方针,提高预防、发现和控制违法犯罪的能力,进一步巩固创建活动的成果,推动全县创安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