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07 - 武义县志(1986-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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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政法工作      ·739·


               犯罪案件。
                   1998年深入开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的专项斗争,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反腐败
               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集中力量查办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大案要案。翌年查处国有企业中“穷庙富方
               丈”问题有所突破,重点查处了某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等受贿大案。

                   2001年,武义县委、县政府遵照中央指示,按省市部署,专门成立“严打整治斗争”领导小组,
               把“打黑除恶”作为“严打”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县委政法委召开两次专题会议,专门研究制定全
               县“严打”整治斗争的实施意见和工作措施。政法各部门协同作战,连续摧毁4个带黑社会性质的恶势
               力团伙。这些团伙的为首分子有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企业法人代表。将黑恶势力绳之以法,在

               全县产生了极大的反响。
                   2003年,两年为期的严打整治专项斗争期满后,武义县的严打整治工作得到了省、市“严打”整
               治工作检查组的充分肯定。
                   化解社会矛盾

                   武义县自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以后,县委政法委与综治委办公室,经常对调处民间矛盾
               纠纷做出部署,要求各乡镇、部门、单位重视排查不稳定因素,抓住重点,进行调处,把矛盾纠纷化
               解在该地,化解在基层;并及时掌握矛盾的苗头,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1995年排查了带有苗头性
               的、群体性的、倾向性的、政治性的,以及历史遗留的等方面的不稳定因素。1996年明山乡的祖坟纠

               纷,引发茶坑和后汤两村群体性械斗,致伤群众多名。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组织政法各部门
               召开协调会议,研究调处对策,派出工作组,通过艰苦细致的群众工作,处理了为首闹事的肇事者,
               使事态得以平息,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200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矛

               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意见》经省市传达后,3月20日县委政法委下发《关于在全县开展主要不稳定因
               素集中排查调处工作的通知》,确定排查调处重点为:1.境外敌对分子和邪教组织;2.对社会有害
               的气功组织、非法宗教活动情况;3.当前社会治安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4.可能影响社会政治稳定
               的各种矛盾纠纷,特别是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不稳定因素,以及农民负担过重问题,各种非

               法集资问题,等等。
                   2001年县综治委7号文件的通知指出,要在每年的3月份和9月份在全县开展二次矛盾纠纷大排查大
               调处活动,乡镇街道每月组织一次。每次确定重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化解一批矛盾,切实消除
               隐患,解决一批突出的问题。2001年从3月至9月,县综治委组织了4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促进了

               全县的社会稳定。
                   2002年1月7日,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印发了《浙江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规程(试
               行)》,武义县综治委坚决按照省市的部署,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作用,各司其职,分级管理,归口调
               处,形成密切配合、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从机关部门、县属单位到乡镇村组织形成网络,各单位有

               联络员,全县553个村共有治保调解人员980人。
                   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
               镇,大量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对疑难重大矛盾实行包案。如历史上遗留下来武义县
               东湖村与永康杨埠村溪滩争议问题,因矛盾激化曾造成一死多伤。武义县和永康市双方领导及其有关人

               员,于1997年11月至1999年12月,先后5次协商;于2000年3月20日由省人民政府裁决,得到妥善解决,
               彻底化解矛盾。2001年3月15日,桐琴镇桐琴村为火车站冠名问题,发生拦阻列车事件,引起省委、省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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