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19 - 武义县志(1986-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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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兵役
武义县的征兵制度经历3个阶段。从解放初至1954年实行志愿兵役,1955年至1977年实行义务兵役
制,1978年以后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的兵役制度,实行依法服兵役。
第一节 兵役工作机构
县人民政府建立征兵办公室主持征兵工作。1987年该办公室由县人武部部长任主任,县府办副主
任和人武部军事科长为副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下设4组1站,即征集组、政宣组、体检组、
后勤保障组和体检站。办公室设县人武部。1990年,征兵办公室在县武装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下
设5组1站:征集组、政审组、政宣组、体检组、后勤组与体检站。
2000年,根据上级指示精神,为加强对征兵工作的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对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及
办公室成员作了多次调整,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与县人武部部长、政委任副组长。人武部部长
兼任办公室主任。2005年征兵办公室下设5个组外,分设县城、柳城2个体检站。
第二节 兵役登记
县兵役机关,在每年9月30日以前,组织基层单位对该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进行兵
役登记。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根据县兵役机关的安排,负责组织该单位和
该地的适龄男性公民进行兵役登记,填写《兵役登记表》,依法确定应服兵役、免服兵役和不得服兵役的
人员,并报县兵役机关批准。经兵役登记和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
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按照县兵役机关的安排和要求,对该单位和该地区已登记应征公民,进行体格目
测、病史调查和政治、文化初步审查,选定政治思想好、身体好、文化程度高的公民为该年征集对象。
第三节 征集范围
征集范围历年有所变化,1986年农村征集家庭劳动力比较充裕,具有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
青年;县城征集1985年~1986年两届高中毕业生;厂矿事业单位征集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职
工;女青年只征集1986年应届高中毕业生。1989年,农村也尽量征集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青年入伍。
1993年,企事业单位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也列入征集范围。1994年,乡
镇非农业户口青年的文化程度可放宽至初中毕业。1997年,尽量征少数民族青年入伍。1998年重视征
集企事业单位中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优秀青年职工,以及下岗、待业人员中符合条件的优秀
青年入伍。1999年,对非农业户口青年,要尽量征集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非学历教育民办大学的在
校生、高等院校接收的无学籍学生及各类高考补习班学习的青年也在征集范围。2005年对在全日制高
等学校就读的学生依法缓征,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批准入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