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21 - 武义县志(1986-2005)
P. 921

第三章    民兵    ·853·


               长、乡镇长与各建制村主任分别签订了征兵责任书,县公安局还与各派出所所长签订了政审工作责任
               书,做到谁政审、谁签字、谁负责,确保新兵的政治质量。2000年至2005年为增强征兵工作透明度,
               建立起监督机制,实行全程监督,抽调专人组成征兵工作监督小组,公布举报电话号码和检举箱,对
               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均派人进行调查核实。

                   交接新兵  交接新兵工作采取由县、市派人送兵,新兵自行到部队报到或部队派人接兵的办法进
               行。1986年全县有92%的新兵实行由地方送兵,在新兵集中后,按照新兵的去向、人数进行编组和必
               要的军事常识教育。选派得力干部向不同地点的部队送兵。由县、市组织新兵自行到部队报到的,征
               兵开始时,部队以师或独立团为单位派出联络组,负责与有关县、市联系,商定新兵报到地点、联系

               办法和接收等有关事宜。县、市根据新兵的去向、人数进行编组,并指定有一定组织能力的新兵担
               任班、排、连长,负责新兵途中的管理工作。由部队在新兵报到地点的车站、码头设立接待组,负责
               新兵接收工作。《新兵花名册》、新兵的档案材料和组织关系介绍信密封后,由指定人员到达后交给
               部队,接收部队经清点后将新兵到达时间、人数及时函告征集地的县兵役机关。1989年起恢复部队派

               干部到地方接兵的办法,一直延续至2005年。接兵干部到达后,由县统一编造《新兵花名册》一式两
               份,由交接兵双方负责人签名盖章后,一份交给部队,一份由县兵役机关保存。
                   招收飞行员
                   1986年成立县政府招收飞行员办公室,办公

               室设县人武部。1990年建立县招飞工作领导小组,
               招飞日常工作由县招生办承办。招收飞行员工作在
               国家教育委员会、公安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统一部
               署领导下,由空军和有关招收任务的省高校招生委

               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招收对象为应届高中毕
               业男、女学生,年龄16周岁至19周岁。合格飞行员
               必须具有崇高的思想、高尚的道德、宽广的胸怀、
               丰富的知识、过硬的本领、严格的纪律、顽强的作
                                                                图142:欢送新兵入伍现场(摄于2000年)
               风、强健的体魄等8个方面的素质,并对政治、身
               体、文化和心理品质等条件作出了明确的要求。按照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有关规定,参加全国
               理、工、农、医类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经体格检查、心理品质检测和政治审查合格并达到空
               军规定的录取分数线后,由空军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录取名单,经省高校招生办审

               核后,发给《空军飞行员录取通知书》。入校后经复查合格者,办理参军手续。对复查后不合格或在
               招收中有舞弊行为者,则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章    民兵



                   民兵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不脱离生产的群众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是中国

               人民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国家把民兵制度作为一项传统军事制度,实行野战军、地方军和民兵三
               结合的武装力量体制。民兵的组织、训练活动,在该地党委、政府领导下,由人民武装部负责实施。
   916   917   918   919   920   921   922   923   924   925   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