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74 - 永康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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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卷 法 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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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庭。1961年9月永康、武义分立,永康县人民 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称号,被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法院一分为二。 记集体二等功。获得省级集体荣誉5项,地级集体荣
“ 文化大革命”期间,法院撤销,为革命委员会人 誉7项。年底,市法院在编干警100名,其中四级高
民保卫组取代, 诉讼程序、 审判制度遭到严重破坏。 级法官15名,一级法官39名,二级法官12名,三级
1972年县法院重新挂牌办公,内设办公室、刑事审 法官2名,四级法官2名。本科以上学历占76%。
判庭、民事审判庭等机构。1973年2月,恢复清溪、
古山法庭,设立石柱人民法庭。
图3243 市人民法院举行年度工作总结会,
部署推进各项工作
图3242 龙山人民法庭挂牌
机关建设
1979年始,法院内设机构不断完善。同年2月 办公用房 1950年建院时, 院址设于县府大院
撤销清溪、 古山法庭, 以区为单位设立环城、 石柱、 芝 内与公安局、检察院一起办公。1972年恢复县人民
英、龙山、象珠、倪宅6个人民法庭。3月7日,设立 法院后, 公安局另搬他址, 县法院仍设原址办公, 面
直属人民法庭,先后更名为城关人民法庭、古丽人民 积为338平方米,另有东、南、西三面的15间平房用
法庭。1982年, 司法行政工作重新划分职责。人民 作会议室和干警宿舍。
法院内部的司法行政工作主要由办公室、司法行政 1987年,法院在南苑路42号,耗资31.09万元,
科等部门承担。1992年10月8日,永康撤县建市, 建成四层办公楼一幢,建筑面积为1232平方米。
县法院更名为市人民法院,内设刑庭、民庭、经济庭、 2001年7月31日,位于华溪西路的新审判大
行政庭、告申庭、执行庭、办公室、政工科以及古丽法 楼投入使用。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有办公室68
庭、 象珠法庭、 芝英法庭、 龙山法庭、 石柱法庭、 倪宅 间,审判庭18个,设有老干部活动室、多功能活动
法庭等14个机构。1996年4月,设司法警察中队, 厅等。
翌年改设司法警察大队。1998年,设审判监督庭, 基层人民法庭建设 20世纪80~90年代,先
原办公室分为研究室、办公室( 2002年更名为办公 后建成龙山、倪宅、石柱、象珠、芝英、古丽、环城人民
室、司法行政科),原政工科更名为政治处。2000 法庭。办公和生活用房的建筑面积为3880.54平
年, 告申庭更名为立案庭。2002年设监察室, 同年4 方米。
月在原执行庭基础上设执行局。 1991年10月,法庭设置随行政区划变化作相
2007年,法院内设机构15个:政治处、办公室、 应调整。1992年7月撤销环城人民法庭。1998年
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 6月11日,撤销倪宅人民法庭。2001年底龙山法庭
判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 与芝英法庭合署办公。2003年10月7日,撤销古
监察室、司法行政科、芝英人民法庭、象珠人民法庭、 丽人民法庭。至此,人民法庭由原来的7个缩减为
石柱人民法庭。法院及内设机构21次受到国家级 石柱、 芝英、 象珠3个。
表彰,被授予省级荣誉称号的有11个部门、 18人 2007年,芝英法庭办公用房占地2000平方米,
次。法院被中共浙江省委、省人民政府授予省指导 建筑面积1450平方米。石柱法庭办公楼于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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