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80 - 永康市志
P. 1580

第三十二卷 法 治
                                                                                           犇犐犛犃犖犛犎犐犈犚犑犝犃犖犉犃犣犎犐

                                                                11件。其中维持原裁决的6件,原告撤诉的5件。

              第四节 行政审判                                          1989年3月,县人民法院建立行政审判庭。10月,
                                                                对首例不服林业行政处罚案做出判决,撤销县林业
                                                                局关于云山乡上水碓村滥伐林木的处罚决定, 成为
                1988年,县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2件,审结 首例撤销行政机关裁决的案件。1990年10月,《行

                                                                政诉讼法》颁布施行,受理行政诉讼案件21件,审结
                                                                17件。1991~1996年, 受理行政诉讼案件49件, 审
                                                                结52件( 含旧存)。1997~2002年, 受理行政诉讼
                                                                案件90件,审结86件。
                                                                    1988~2007年,审理行政案件334件,其中, 2003~
                                                                2007年受理行政案件148件, 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
                                                                件914件。审结行政诉讼案件152件, 其中维持原
                                                                裁决27件,撤销7件,变更1件,驳回起诉19件,撤
                                                                诉49件,确认有效12件,终结5件,其他32件。有
                                                                41.7%的行政诉讼案件经妥善解决,原告撤回起诉。
                    图3249 市人民法院首次审理“民告官”案                     2006年和2007年,向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37份。


                表3245                          1988~2007年行政诉讼案件统计                                     单位:件
                                                                 审 结 案 件 中
                年份 收案         结案
                                     维护     撤销      变更     撤诉 确认有效 移送            终结 不予受理 驳回起诉 其他
               1988 12        11      6      —       —      5      —       —      —       —       —       —

               1990 21        17      5      1       —      8      —       3      —       —       —       —
               1995     8      9      2      —       —      4      —       —      —       —       3       —
               2000 22        21      9      —       —     10      —       —      —       —       2       —
               2005 22        19      6      2       1      5      —       —      —       —       3       2

               2007 25        24      8      1       —     10      —       —      —       —       1       4

                                                                年,制定《审判流程管理规则》,对立案范围、办理程

              第五节 其他职能                                          序、 审理程序适用、 案件排期逐一进行规范。2007
                                                                年结合审判发展需求,全面改造立案接待大厅,使之
                                                                成为集立案、信访、咨询、查询诉讼流程、传递诉讼材
                  告诉申诉      1954年,县人民法院设接待室,法 料、 收结诉讼费功能为一体的一站式服务窗口。当
              院未单独建立告诉申诉机构,告诉工作由接待室办 事人一般只需15分钟,即可办好立案审查、受理、审
              理。1973年县人民法院恢复后,信访工作归口办公 批、诉讼费核算等工作。
              室。1987年10月,县法院在金华市率先建立告诉                               信访 1954年,县人民法院专设信访机构,时
              申诉审判庭。此后, 告诉申诉和来信来访均由告诉                           称接待室。1972年,信访工作划归办公室。1987年
              申诉审判庭办理。1989年1月,单独设立审判监督 4月,建立县人民法院信访科,专司信访工作。2000
              庭,专司审判监督工作。2000年1月,将原告诉申 年,告诉申诉审判庭更名为立案庭后,信访工作由立
              诉庭更名为立案庭,原告诉申诉庭、基层法庭双头立 案庭牵头办理。
              案变为立案庭统一立案。立案庭内设信访组、立案                                1979~1987年,收受人民来信3.17万件、来访
              组、 排期组、 保全送达组、 书记员组, 各司信访、 立案、 2.03万人次,其中,刑事申诉、要求平反冤假错案的
              排期、取证、保全、送达、诉讼费收取等工作。2004 信访占了大多数。2000~2007年,处理来信2.21万



                                                                                                        〉〉〉1447
   1575   1576   1577   1578   1579   1580   1581   1582   1583   1584   15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