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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卷 教 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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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名教学骨干晋升二级工资。 政府给每人每月补贴20元,人均月工资31.88元。
1985年国家实行工资改革,教师比行政干部提 1985年政府补贴增至30元,中小学民办教师人均
前半年加工资。除基础工资外,另有工龄工资、职务 月工资约37元。1986年调整后,民办教师人均月
工资及教龄津贴、 副食品补贴等。工资改革后, 全县 工资增至54.5元。
教职工月平均82.10元。1987年教职工的月平均工 1992年已达到国家规定的离退休年龄未办理
资增至88.5元。 退休手续的人员,按国务院( 92) 74号文件规定执
1962~1971年, 全县民办教师均在农业生产大 行。对于1988年12月31日前批准离退休的人员
队或生产队记工评分, 人均月工资25元左右。1972 可按实际工作年限计算工龄津贴。1993年市人民
年实行“工分加补贴”制度,每人每月由政府补贴16 政府同意给全市教师发放考勤奖每人每月60元。
元,其余由大队补至25元。1976年“文化大革命” 1994年调整发放比例,教师考勤奖由原来财政拨款
结束后, 及时落实知识分子政策, 平反冤假错案。其 三分之一增加到二分之一。1995年凡教龄男满三
中,“ 文化大革命” 中的499起错案得以纠正, 480人 十年, 女满二十五年的中小学教师, 从教师岗位上退
得到平反; 97名错划为右派的教师得到改正,还有 休后,按基本工资的100%发给退休费,经费由市财
156名教师的“中右”案件得以纠正;历史案件有166 政支付。凡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而离退休时未
人落实政策。还有3名教师恢复中共党籍,为受株 享受上浮10%工资的教师,从由原单位发给其每月
连的33户教师67人办理“农转非”户口。1981年 20元或10元工资的改为由市财政支付。
第十六章 教育经费
古代教育经费公办县学由官款拨入,民办的靠 款提充;学堂产业租入和存款利息;学生缴纳学费。
祠堂产收入补充和缴纳学费。民国时期,私立学校 另外还有官府派捐、个人乐捐等。光绪三十四年
主要来源于办学的祠堂常产;县立学校以行政拨款 ( 1908)学堂岁入经费1.66万元,其中产业租入1048
为主,其间民众捐资办学者甚多。1947年全县有 元,存款利息440元,官款拨给885元,公款提充
416人捐资,其中8人受教育部奖励, 295人受浙江 3416元,学生缴纳3950元,派捐2290元,乐捐3810
省政府奖励。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国家财政 元,杂入706元。
较紧、教育经费除政府拨款外,主要靠民办自筹。 民国初期,私立学校经费主要来源于宗祠常会
1953年起,公立学校经费全部由政府拨款。1958年 产。县立学校经费主要来自县行政拨款、学校基金
一部分公办学校转为民办。1969年农村公办小学 资产息金、 学生缴纳学费、 教育税( 即地丁特捐和地
下放到大队办,初级中学下伸公社办。当年教育投 丁附捐,前者指抽地丁税之四成作教育经费,又谓
资比例占县财政的18.5%。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 “四成教育费”,后者指地丁税外另征一成作教育
中全会后,国家调整学校布局,教育投入持续增加。 费)、验契教育费、漕南抵补金。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群众 民国时期,民众办学捐资不少。1919年,县民
捐资助学热情高涨, 校办企业、 勤工俭学经费收入连 徐春蒙捐资兴学, 浙江省教育厅奖给一枚银质奖章;
年增加等,也增加了教育经费的投入渠道。 1945年应济敦捐资10万元; 11月县长叶家龙在浙
江省行政会议上汇报,永康105人捐现金45万元,
第一节 经费来源 田17亩; 1947年建立县建校运动委员会,宣传捐资
办学。是年, 捐资者众多, 经教育部核转给奖者有8
人,浙江省政府给奖者295人,县政府给奖者113
古代,学堂经费收入来源主要是:官款拨给;公 人。1949年沈周火捐资办学,获教育部颁发的银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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