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865 - 永康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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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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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5212 游仙区图
上等50元,中等30元,下等10元;山地上等5元,
第二节 农业 工商 中等3元,下等1元。据1935年《浙江省情》统计,
全县拥有田地亩数分户情况:不满5亩的有11.48
万户, 5亩以上的有1.52万户, 10亩以上的有1.07
民国时期,永康经济虽然仍以农耕为主,但已开 万户, 50亩以上的有152户, 100亩以上的有33户,
始发展百工匠作和商业,逐步形成以农业、手工业为 200亩以上的有5户。
主的半农耕经济。 永康田赋分为地丁与抵补金两项。1932年,将
田赋 地丁改为上期田赋,原有抵补金改为下期田赋,所有
民国时期,农业田赋按田的等级、类型收取。永 各项附税,仍照原率带征。从前折算手续得以免除,
康土田可分为田、地、山、荡(塘)四类。据1932年 征输双方均感便利。
《浙江省粮册》记载,永康有田42.2万亩,地6.1万
亩,山14.02万亩,荡(塘) 4.37万亩,合计66.69万 表5524 1912~1932年抵补金及下期田赋收入
亩。据实业部调查, 田地山荡的土壤可分为壤土、 砂 年 度 收入( 元) 年 度 收入( 元)
土、黏土3项,不包括砾土、岩石。按耕地面积估计 1912年 1215 1923年 2958
壤土占60%,砂土占15%,黏土占25%。 1913年 2493 1924年 2980
一丘田每年有3次(如稻、苞萝、蔬菜)收成的即 1914年 3592 1925年 2751
说“ 三熟”, 称为“ 好田”( 土质好、 水注好), 田价比较 1915年 3961 1926年 2641
贵。据1933年实业部调查全县每亩田价,水田上等 1916年 3317 1927年 2844
150元(法币,下同),中等100元,下等50元;旱地 1917年 3333 1928年 2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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