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48 - 永康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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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 永康县城面积1.5平方千米左右, 丁字形街道变化不大。20世纪80年代末, 城
区面积拓展到14.8平方千米, 但路面狭窄, 高低不平。市政设施简陋残缺, 人民生活不方便。
为适应城乡建设需要,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先后4次组织完成《城关镇总体规划》《永康市城市总体规
划》《近期建设规划》及一批重要区块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同时,组织指导开展乡镇规
划、 村规划等编制, 以及做好规划前期的基础测绘工作。21世纪初, 规划建设部门围绕“ 五金名城、 生态城乡、 商
旅大市”战略,坚持做到依法规划、依法审批、依法管理,发挥规划的龙头作用。
至2007年,城区面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的1.5平方千米扩大到36.32平方千米,城区道路总长
度增加到277千米,市区三江架设桥梁66座,人均公共绿地增加到5.98平方米,新建18层以上高楼13幢。
第一章 规划工作
规划工作主要有永康城乡的总体规划和详细规 民政府审批,其他建制镇的总体规划经镇人民代表
划的编制和管理。民国时期只有房产登记,并无城 大会讨论通过,报经市城建规划部门审查,并组织鉴
乡建设的规划和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城 定, 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城市详细规划, 报市人民政
乡建设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 规范 府审批, 其他建制镇的详细规划, 报经市城建规划部
化和法制化。 门审查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单
独编制的专业规划,经市城建规划部门审查及综合
第一节 规划编制 协调后, 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第二节 编制过程
城乡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永康市
城市总体规划》由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其他建制镇
的总体规划由各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 1982年初开始首次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工作,
划所含的各项专业规划,由有关专业主管部门负责 1985年10月完成初稿。在此期间,县人民政府多
编制;原市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详细规划,由市城建 次邀请并召集有关部门反复审议、调整,修正规划方
规划部门组织编制;其他建制镇的详细规划,由各建 案。同年11月2日,审议通过了《永康县城关镇城
制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近期建设规划每五年 市总体规划》, 1986年4月报金华市人民政府批准
编制一次。《永康市城市总体规划》经市人大常委会 后, 分步组织实施。
审查同意后, 再由金华市人民政府审查, 然后报省人 第二次城市总体规划从1992年开始编制。根
据城镇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地位,城区工业以机
械五金为主,进行充分的分析论证,于1993年编制
完成,并经省人民政府浙政发〔 1993〕 255号文件批
准实施。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中确定城市性质为
“浙江中部以机械五金工业为特色的综合性城市”。
第三次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从1999年2月开始。
至4月,先后多次收集有关资料,现场踏勘,根据市
领导对该次规划的要求, 编制了规划纲要、 要点。为
时3个月,完成《永康市城市总体规划基础资料》《永
图611 永康市建设规划工作会议 康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永康市总体规划专题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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