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43 - 永康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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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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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613 1996年石柱镇商业用地路段地价 表5617 1996年清溪镇住宅地区片地价
单位:元/平方米 单位:元/平方米
路段号 路段名 路段价 区片号 区片价
L001 下里溪街 596 0001 231
L002 石芝公路 335 0002 162
L003 金温公路北段 246 0003 217
L004 新金温公路 591 0004 133
L005 石柱大道 715 表5618 1996年清溪镇住宅、 工业用地级别地价
L006 石柱老街 557 单位:元/平方米
L007 金温公路中段 903 级 别 住宅用地 工业用地
L008 金温公路南段 554 1级 225 125
L009 石柱新大街 1014 2级 150 80
L010 石临公路 324 21世纪初,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进行积
极探索,大胆尝试,改革出让方式。根据国家有关政
表5614 1996年石柱镇住宅地区片地价
单位:元/平方米 策,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结合永康实际情况,灵活
区片号 区片价 适用,通过挂牌、招标、拍卖等出让方式,既提高土地
投资的回报率,又达到节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
0001 135 率的目的。
0002 203
0003 162 第三节 地费
0004 212
0005 160
土地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根据土地法
表5615 1996年石柱镇住宅、工业用地级别地价 律法规,对征(使)用集体所有制土地,规定给予被征
单位:元/平方米 用单位各种用地补偿。20世纪80年代,建设用地
级 别 住宅用地 工业用地 和居民私人建房用地,都按规定交纳各种用地费,统
1级 212 135 称为土地费。土地费可分为造地费、宅基地使用费。
2级 170 100 造地费 1982年开缴。凡国家建设征用耕地,
每平方米交造地费1.50元;乡镇企业用地减半交
表5616 1996年清溪镇商业用地路段地价 纳; 城乡居民私人建房, 每平方米收1.50元。国家
单位:元/平方米 建设用地的造地费由县土地管理局征收,上交县财
路段号 路段名 路段价 政;乡镇企业和私人建房的,由乡镇征收,其中, 20%
L001 永东公路北段 532 上交县财政, 80%返回被征土地的集体经济组织,专
L002 永东公路中段 759 门用于改田造地、治理江河等农田建设和科技兴农
L003 永东公路南段 687 项目。
土地管理费 1985开收。征收标准:统一征地
L004 中 街 348 的按征地费用总额的4%交纳;不统一征地的,每平
L005 东 街 644 方米收0.80元;私人建房每平方米收0.50元。土地
L006 清渭大街 300 管理费主要用于支付为完成土地管理业务所需的消
L007 溪川路 371 耗性开支,实行分成, 15%上交省、市, 85%留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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