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11 - 永康市志
P. 411

永康市志
               犢犗犖犌犓犃犖犌犛犎犐犣犎犐

              万平方米,其余分布在芝英、古山、石柱、清溪等乡                                公房出售     1949~1978年,房屋交易过户办
              镇。公房结构以砖木、 土木为主, 占公房总数70% 理, 注重契税收取。1978年4月起, 房屋交易过户
              以上,完好率不到20%。用于住宅约占65%,其余 纳税前,要经房管会进行房屋权属审查。1988年

              用作商业、教育、卫生等。1984年始,解放街十字街 后,全县房屋交易逐步规范。房屋商品化,房产市场
              口、 九铃路、 永富路、 胜利街、 华溪东西路、 紫微园等 逐步形成。1994年3月, 成立市房产交易管理所。
              项目因拆迁、 建设需要, 拆掉一批公房, 使用不少公 对各种所有制的新旧房屋的租赁、 转让、 抵押以及其
              基。2007年,尚有公房5.86万平方米,在管公基已 他房产流通过程中的各种经营活动实行管理。1998
              不多。                                               年12月,成立永康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事务所。2001
                  管理维修 1984年4月,县人民政府发布《加 年8月,设立房地产交易中心,实行房地产评估、交
              强公有房屋管理办法》。1988年《民法通则》颁布施 易、产权登记合署办公,统一由一个窗口收件,一个
              行,对漏管直管公房进行排查,告知当事人前来建立 窗口发放权属证书的一条龙服务办事机制。
              房屋租赁关系,追回漏管公房。1992年,建立图、
              卡、 账, 房屋登记制度。先后三次绘制房屋平面图。                         第三节 房管
              抄录财政局城关镇土改时期私人房屋登记册档案和

              直管公房登记册。后对直管公房进行房屋所有权、
              土地使用权进行登记。2007年对城区公房、公基分                               私房政策 落实城镇私房政策,是政府民心工
              布状况,绘制了总平面图。                                      作的一部分。私房落实政策的对象有: 1949年永康
                  房管会成立初期,公房维修委托永建公司承办, 解放后、土改前房屋买卖无效户;土改时未办理登记
              后来建立了自己的维修队伍,担负公房维修与公房 已作无主处理没收归公或分给他人所有的户;土改
              改造、新建的任务。由于公房租金低,难以以租养 后在历次政治运动中被错误没收户; 1965年被经租
              房。经县人民政府批准, 1985年,将城区部分插花 改造户;“文化大革命”时期因多种原因“自愿赠送、
              房出售给租赁户。                                          动员献交”户等,全县有147户。

                  出租租金       公房出租一般以书面立约为主,居                        1957年12月县人民委员会对1949年永康解
              民用房可向房管部门申请,批准后签订租赁协议,发 放后至土改前地主、 常会买卖的房屋, 根据当时实际
              给《 房屋租赁证》。出租房屋按国家统一租金标准, 情况进行了产权处理。1984~1985年县人民政府
              分住宅、商业两种。1966年前沿用收取稻谷的数 根据中共中央、省文件精神,制定《关于城镇房产遗
              量,计折人民币交纳租金,一间房屋月租金高者1 留问题的处理意见》。将私有房屋改造起点建筑面
              元,低者0.35元,平均每平方月租金不到0.02元。 积从80平方米调整到100平方米, 低于100平方米
              1966年5月县人委下发《关于调整公房赁金的通 以下的经租房产权退还当事人,对全县要求落实私
              知》,集体租赁房屋用于生产、营业、办公用房的每平 房政策户进行核查,核查后落实104户。其中在“文
              方米月租金0.11元,住宅0.04元。通过租金调整, 化大革命”时期接管的72户,经租房25户、其他
              到70年代末,租金总收入7.9万元。1983年县人民 7户。
              政府又下文调整生产、营业、办公用房租金。调整后                                县人民政府对落实私房政策,坚持“谁占谁退”

              以房屋结构确定基本租金,每平方米月租金0.24~                          的原则,对于因国家建设需要已被拆除或建设,无法
              0.26元。然后以相应设备的增减率, 使用情况的附 归还原房的, 由拆建单位负责折价付款补偿。对一
              加率,营业用房地段的环境率计算租金。1988、 些不愿领取补足五年租息及折价补偿款的,经研究,
              1995年对用作生产、营业、办公的房屋以准商品租 予以专户存入银行。
              金的标准再次进行调整,住宅租金根据住房改革办                                 权籍登记 为了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

              公室发布标准计收。同时还对公房转租户以参与高 益,全县自1951年5月起实行土地、房屋权属登记
              出租金部分的租金分配方法进行租赁管理。2007 发证制度。1988年8月,在城关、芝英、古山、唐先
              年实收年租金422万元。                                      等乡镇开展房屋所有权登记, 1992年9月完成,发

              348   〈〈〈
   406   407   408   409   410   411   412   413   414   415   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