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74 - 永康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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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志
               犢犗犖犌犓犃犖犌犛犎犐犣犎犐

              溪、俞溪头、新店、雅吕、云山、永祥等31个人民公社 策,凡育苗0.2公顷以上,每亩补助原粮250千克、
              152个生产大队、专业队开展育苗,有杉木8.73公 现金100元、氮肥100千克。是年全县育苗16.47公
              顷、马尾松23.67公顷、檫树10.33公顷、四旁绿化树 顷。1982年育苗18.33公顷。至1988年累计育苗
              种4.13公顷, 其中泡桐、 苦楝、 法桐占多数。80年代 89.87公顷。1991年, 林业局选择确定国营苗圃育

              初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林特局制定《杉 苗4公顷,农户良田(杜绝山沿田、旱地、山地育苗)
              木苗培育技术规程》。1981年对育苗户实行扶持政 育苗8.73公顷,其中合同苗6公顷。

                表1221                             2004年全市育苗情况统计

                                                                   实际育苗面积
                                               苗圃可育
                                                                                                    苗木出圃
                    项  目          苗圃( 处)     苗面积( 公顷)      面积( 公顷) 其中新育面积( 公顷)           总产苗量      面积( 公顷)
                                                                                          ( 万株)
                    合  计             47         11.2         11.08          3.45          669.8      10.68
                一、国营育苗合计              3          1.33         1.02          0.2            24         0.55
                 其中非林业系统              1          0.22         0.22          0.02            2         0.13

                二、个私民营育苗             44          9.87        10.06          3.25          645.8      10.13

                                                                林权,划定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的林业

              第二节 植树造林                                          “三定”政策。



                民国时期,实行封山飞籽自然造林。1940~1947
              年,全县造林457.5亩。难以抵消森林资源的消耗。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政府对植树造林实施“谁种
              谁有”政策,群众掀起绿化造林高潮。1949~1951
              年, 全县采种、 育苗、 造林等林业生产得到全面发展。
              1956年全县造林1536.93公顷,其中用材林435.2
              公顷,经济林933公顷,薪炭林66.67公顷,其他林
              102.13公顷。1958年8~11月,中共永康县委成立

              “大办钢铁”指挥部,大烧木炭,山林遭受严重破坏。                           图1223 1958年“大跃进”烧木炭炼钢前的农村四旁绿化
              1959年冬,县人民委员会发动造林5333.33公顷( 8
              万亩),由武义调入油茶苗46.7万株,茶叶苗58.6万                           1993年完成“ 两年准备、 五年消灭荒山” 任务。
              株,造林7600公顷。1962年后,贯彻中共中央“林 1994年后,林业生产转向以经济林为重点的优质高

              业18条”政策,下放山林权,稳定所有制,造林护林,                         效林业发展目标;同时大力推进高标准平原绿化和
              恢复森林。中共永康县委提出“以薪炭林为主,用材                           生态公益林建设。1999年全市造林2.42万公顷, 年
              林、经济林并举”的营林方针和“密、多、全”的造林方                         均造林0.11万公顷。2004年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
              法。1964年全县停垦还林面积300公顷。1964~                        厅下发《关于公布全省重点生态公益林面积的通
              1967年,造林2.05万公顷,平均每年造林5135公                       知》,市区确定省重点生态公益林1.73万公顷。此
              顷。1971年提出“ 为备战绿化, 为备战造林”, 大力                      后每年进行阔叶林改造,加速重点生态公益林工程
              发展板栗、油桐、油茶等木本粮食和木本油料树                             建设。
              种。1972年掀起房前屋后、河边、塘岸、场边、地                               绿化造林 民国以前,主要以农户租山、承租祠
              角、道路两旁的“四旁”植树高潮。1973年全县栽                          堂山造林。民国时期由山林所有者自行植树造林。
              植苦楝、水杉、喜树、泡桐等绿化苗木1187万株。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实行土地改革,采取“宜分
              1979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实行“稳定山权、 则分”的原则,山林分配到户。1950年,全县绿化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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