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77 - 永康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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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卷 林 业
                                                                                              犇犐犛犎犐犈犚犑犝犃犖犔犐犖犢犈

              育林1万公顷。                                           企事业单位及无故不履行义务植树的18岁以上公
                  20世纪80年代开始,农村砖瓦土窑被取缔,机 民,由当地绿化委员会按每人每年植树3~5株,收
              关、学校、厂矿、企事业单位、城乡居民乃至山区农民 每株2元绿化费。对无法履行义务植树的单位和个
              的炊事用柴也普遍为电、煤饼、液化气所取代。1985 人, 实行以钱代劳,每人每年收取6元绿化费。
              年10月,永康被列为全国省柴灶试点县。县府成立 1987年全县参加义务植树2万人次,植树15万
              改灶省柴领导小组, 积极推广省柴灶, 是年省柴7.85 株。1989年县机关义务植树人数4000多人次,植

              万吨,价值628万元。                                       树2.3万株。1990年参加义务植树9.4万人次,植
                                                                树49.7万株,其中区乡机关1398人,栽种杉木5.3
                表1223        1962~2007年部分年份封山育林面积统计           万株。是年,建立义务植树基地51块,栽树5.1万
                    年  份                封育面积( 公顷)               株。1991年全县参加义务植树有5.43万人次,栽

                     1962                  1273.33              植各类苗木43.8万株。1992年全市有126个城

                     1964                  9853.33              镇单位18.37万人参加义务种树63.8万株。1997
                     1970                  2333.33              年先后组织人员在金温铁路善塘、长塘弯隧道绿
                                                                化地段参加义务植树。全市参加义务植树4.6万
                     1975                   36000               人次,栽种各种花木25.3万株。翌年参加义务植
                     1980                  26666.67             树人数达5.6万人次。植树31万株;人数上升

                     1989                   30000               21.7%, 数量上升22.5%。1999~2007年, 参加义
                                                                务植树62.8万人次,栽种各类花木236.9万株,义
                     1992                   16360               务尽责率96.2%。
                     1995                   18200

                     2002                  21786.6

                     2007                  16866.67
                注:封山育林包括固封、续封和新封



              第四节 义务植树



                1928年4月,县政府要求机关、学校开展植树
              活动。1940年3月,举行植树造林活动周。中华人
              民共和国成立后,响应毛泽东主席“绿化祖国”“实行

              大地园林化”的号召,县人民政府发动干部、学生、社                                图1226 1997年3月,驻永康武警官兵参加
              会团体每年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广大人民群众在路                                            永康江边植树活动
              旁、水旁、村旁、宅旁及自留山上植树。1979年以
              后,全县义务植树形成常态化,并得到进一步发展。                           第五节 公益林建设
              1981年12月,县人民政府通过《关于开展全民义务
              植树运动的决议》,凡年满11岁以上的公民,除老弱
              病残者外,每人每年义务植树3~5棵,或者完成相                             2004年, 中共永康市委、 市人民政府按照《 浙江
              应的育苗、管护和其他绿化任务。是年,成立“永康 省重点生态公益林界定操作细则》,以永康江一级支
              县绿化委员会”, 并制订实施办法: 凡男11~60岁、 流汇水区、城镇供水源头和交通主干线为重点,把水
              女11~55岁(除丧失劳动能力者外)的公民,每人每 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列为主要区划界定对象。其
              年植树3~5株,没有完成绿化任务的机关、学校和 中国有山林1014.8公顷,占公益林面积的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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