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91 - 舟山市志(1989—2005)中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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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计划编制,朱家尖镇、册子乡、长白乡、蚂蚁岛乡等4个生态乡镇颁布实施建设规划,其他乡镇也陆续启
动生态建设规划或实施计划编制,舟山生态市建设规划体系基本建立。全市投入约4.2亿元组织实施一批生态
市建设重点工程项目,先后完成生态公益林建设面积65万亩,累计森林蓄积净增量2.03万立方米,完成国道、
省道公路绿色通道工程建设22千米,复绿73省道东皋岭隧道洞口;全市新增绿地面积86.24公顷,城市和县城
建成区绿地率分别达28.97%和4%;全市实行“千村示范,万村整治”村75个,通过实施“大岛建、小岛迁”
工程,迁移生态移民1709人;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0平方千米;迁移、深埋坟墓6112座,绿化坟墓5419座,
“青山白化”治理率30%;全市13家废弃矿山开展复绿工作,完成4家,面积3.6万平方米;有14所学校被评为
省级“绿色学校”,家医院被评为省级“绿色医院”,户家庭被评为省级“绿色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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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2月,出台《舟山市生态乡镇建设实施方案》,提出公共设施完善程度、环境质量、生活污水处理
率等生态乡镇建设的14项具体措施,确定定海册子乡、普陀朱家尖镇、岱山岱东镇和嵊 泗 五龙乡为全市首批
生态示范试点乡镇,市政府给予每个试点乡镇50万元资金补助,并以点带面推进生态乡镇建设。是年,朱家
尖镇被评为首批省级生态示范乡镇。2005年,开展68万亩生态公益林建设,当年建成生态公益林面积9万亩。
是年,五峙山列岛鸟类自然保护区申报省级环境教育基地,有2艘渡轮被确定为创建省级“保护母亲河号”的
市级试点单位。至年底,全市建成区面积59.2平方千米,园林绿地面积2799公顷,其中公共绿地面积262公
顷,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0.5%。有污水处理厂1座,污水集中处理率35%。环境噪声达标区总面积23.5平方千
米,烟尘控制区总面积38.5平方千米,工业烟尘排放达标率52.7%。
环 境 保 护 法 制 工 作
环境信访 1991年起,执行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环境保护信访管理办法》,受理单位和个人通过来信
来访方式对各级环保部门工作提出的要求、建议和批评以及反映环境污染和破坏的情况,并充分保障其合法
权益。环境保护信访管理逐步规范化、制度化。1997年4月,执行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环境信访办法》。随
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级人大和政协有关环境保护的议案提案以及人民群众来信来访逐年增长。
人大建议和政协提议 1991 年起,全市各级环保部门对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进行汇总。
1991—995年,全市收到各级人大和政协的议案、提案54件,反映较多的是烟尘污染问题。1996—0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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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各级人大和政协的议案、提案、建议57 件,反映较多或重复提案的有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控制
“白色污染”、加强废电池回收、加强环保监督管理力度、加强城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等。2001—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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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各级人大和政协关于环境保护的提案、议案、建议117件,其中反映较多或重复提案的主要是加强海洋
生态环境保护、加快生态市建设、加大农村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力度、加快工业区污水治理工程建设等方面
内容。
人民来信(电)、来访 1989—2005年,收到人民来信(电)6038件,已处理5703件,办结率94.5%。
来信(电)中反映最多的是噪声,有2860件,占47.4%。1991—2005年,接待人民来访3718次,其中反映大
气污染问题452次、噪声污染问题1575次、水污染问题452次、其他问题180次,分别占来访次数的12.16%、
42.36%、12.16%和.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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