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67 - 舟山市志(1989—2005)中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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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第 二 节 重 要 会 议
市政府全体会议
由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和市政府组成部门的各委(局)主任、局长出席。会议由市长或市长委托主持
工作的副市长召集和主持,一般每年召开2次。会议主要回顾总结前一阶段市政府工作,明确下一步工作目标
和任务,通报有关全市工作的重要情况,部署市政府重要工作,包括每年度全市重点工作、重点工程、实事
项目等。1989—005年,召开市政府全体会议2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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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常务会议
自1991年起,建立市政府常务会议制度,由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出席。会议由市长或市长委托主持工
作的副市长召集和主持,主要内容是讨论市政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1991—994年,市政府常务会议主要讨论研究人代会上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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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财政盘子、基本建设规模及重大技改项目安排、市政府工作计划、市政府有关制度建设、企业体制改革
及搞活大中型企业政策措施、市长及正副秘书长分工等事项。
1995—003年,市政府常务会议召开8次,主要讨论研究:全市水利建设工作和岑港水库等一批重大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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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盐业管理体制和蚕桑生产管理体制,松材线虫病防治,物资企业解困方案,提请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