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53 - 舟山市志(1989—2005)中卷
P. 753
文明家庭创建 1989—1995年,各级妇联协同地方党委及有关部门开展刹“三风”(赌博、迷信、婚丧
大操大办)、评“三户”(文明户、五好家庭户、遵纪守法户)、创文明活动。1996—997年,开展创建文明
1
家庭和巾帼创建文明年活动。2000年,开展“四学”(学规范、学文化、学科技、学法律)、“四禁”(禁黄、
禁赌、禁毒、禁家庭暴力)活动。2001年,向全市家庭发出做文明市民、建文明家庭、创文明城市倡议,设
计、制作、分发“公民道德三两句”宣传卡10万份送达各社区家庭,编印文明家庭、文明楼道创建工作手册
1万册发送到基层社区。2001—003年,评选表彰市级文明家庭(特色家庭)110户,市级文明楼道(特色楼
2
道)10个,社区基本形成文明家庭、文明楼道、文明社区、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一条链。2004年,开展学习型
家庭、绿色家庭、创收型家庭等特色家庭创建,确定檀树社区等一批绿色家庭创建活动试点。是年,有市级
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示范点3个,52个社区的文明家庭率达30%以上。全市市级文明家庭315户,其中特色家庭
110户,文明楼道10个。2005年,在全市渔农村开展以“文明新社区、美在渔农家”为主题的文明家庭创建。
先后举行4届女性(家庭)文化艺术节、海岛风情舟山沙雕家庭制作大赛、女性健身操大赛、魅力家庭才艺大
赛以及社区家庭论坛;并与市纪委等单位开展家庭助廉教育工作,组织100多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家属
参加做好贤内助、把好家庭廉政关的主题教育。是年,300户家庭被评为市级文明家庭(其中80户为特色家
庭),10个楼道被评为市级文明楼道,殷桂兰家庭被评为全国文明家庭。
妇女儿童维权 1990—1992年,开展妇女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系列活动。1992年,《中华人民共和
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简称《保障法》)颁布实施,市妇联等16家单位联合开展《保障法》宣传月活动。1993
年9月,成立市妇联妇女权益保障委员会。1995年,制订《舟山市妇女事业发展规划(1995—000年)》,提
2
出以妇女为主体、提高全市妇女整体素质、全面贯彻男女平等等基本国策的发展妇女事业五年规划。是年,
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扫黄、打非、禁赌、禁毒、打击拐卖妇女儿童和卖淫嫖 娼 犯罪活动等专项斗争。1996年,
市妇保委办公室开通“148”热线电话,为妇女排忧解惑、送法到户。1997年3月,以司法、法院、公安等为
中心成员单位,成立市婚姻家庭咨询中心,为大众主要是妇女提供调解、导训及法律援助,每月15日、25日
为法律咨询日。2000年,由妇联和法院联手在普陀开展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试点和建立女法律工作者信访接
待日制度,为妇女提供法律服务和援助,此后在全市迅速推广。是年,市妇联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成立舟
山市家庭暴力验伤中心,开展对家庭暴力伤情的法医鉴定。2002年,市、县(区)妇联与公安联合成立市、
县(区)110妇女儿童救助中心,24小时受理家庭暴力报警案件,及时救助遭遇家庭暴力的妇女儿童。全年受
理案件111起,170余名妇女、儿童得到及时救助。2003年,建立由市政法委等11家单位参加的市妇女权益保
障联席会议制度和全市各级妇女儿童(家庭暴力)救助工作协作网络,全市197个社区建立妇女维权站。2004
年,“一庭三中心”(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婚姻家庭咨询服务中心、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110妇女儿童救
助中心)接待处理信访案件475件,结案率99%。2005年,普陀区方维被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评为全国
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个人。
儿少工作 1989年7月,成立舟山市儿童少年工作协调委员会。次年,各县(区)成立少儿工作协调委
员会,开展优生、优育、优教咨询等活动,推动全社会树立爱护儿童、教育儿童、为儿童做表率、为儿童办
实事的良好社会风气。1993年,开展为贫困学生赠好书送温暖、为儿童少年福利事业捐献一元钱活动。1994
年,捐款75万多元,资助32名女童就读。1995年12月,制订《舟山市九五儿童发展规划》。1998—20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