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7 - 舟山市志(1989—2005)中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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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组,出台《舟山市渔业船舶海事纠纷处理若干规定》。1994年5月11日发布《浙江省违反渔港水域安全管理
               法规处罚办法》。12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出台。至2005年底,全市渔业航标21座。1997年12月

               25日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2000年农业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
               监督行政处罚规定》。2002年浙江省人大公告《浙江省渔港渔业船舶管理条例》2003年1月1日起实施。2004年

               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号《浙江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4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
               和国渔业船舶水上事故报告和统计规定》自2004年7月1日起实施。
                   1989— 2005年,全市渔港监督部门投入宣传经费80余万元,发放安全宣传资料110000余份,张贴标语

               30000余张,悬挂宣传画、横幅6000余条,出动宣传车(船)550余次,累计进行港口安全检查61000余次,
               组织海上、陆上安全检查55000余次,参加检查人数85000余人次,检查渔船70000余艘次,查获违规渔船

               50000余艘,办理船舶进出港签证500000余艘次。全市海损事故4410起,死亡渔民946人,沉毁渔船644艘。





                                              1989—005 年 舟 山 市 海 损 事 故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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