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9 - 舟山市志(1989—2005)中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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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六 节 渔 政 管 理
管 理 机 构
1989年有市级和4个县(区)级渔政管理站5个。1993年,在全市各主要渔区和岛屿建立渔政分站:普陀
朱家尖、桃花、虾峙、六横、东极、沈家门、螺门渔政分站,岱山衢山、长涂渔政分站,嵊泗嵊山、黄龙、
洋山渔政分站,定海西码头、金塘渔政分站。1994年7月,市与定海区渔政管理机构合署办公。
1995—2000年,全市各渔政部门每年派出30~40名渔政人员到省水产局参加渔政人员上岗培训。到2001
年,全市有265名渔政人员持有农业部渔业局核发的检查证。
2002年,嵊泗县率先在全市组建嵊泗县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撤销原嵊泗县渔政站。2003年,组建舟山
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撤销原舟山市渔政处。2004年,普陀、岱山、定海相继组建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
2005年,建立渔政指挥中心。
渔 业 资 源 管 理
保护品种和采捕标准 1981年颁布《浙江省海洋水产资源保护试行规定》,1988年发布《国家重点保护
野生动物名录》,成为渔业资源保护依据。1989年颁布《浙江省渔业管理实施办法》,规定渔业资源采捕标准。
渔业许可 1989年《浙江省渔业管理实施办法》对捕捞许可制度做出规定。是年,农业部发布《渔业
捕捞许可证管理办法》,对许可证核定、审批、发放做出详细规定。
1993年,省水产局规定蟹笼作业渔船凭省渔政局统一制发的《专项(特许)捕捞许可证》方可生产,渔
场范围为北纬29°30′~31°禁渔线内外海域,作业时间为每年9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核定该渔场蟹笼作业渔船
1400艘,其中舟山900艘。
1999年东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规定,是年起帆张网作业渔船须由县(区)以上渔政部门逐级审核,
经东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批准,核发专项特许证,方可生产。2000年根据《农业部关于开展全国渔业船
舶普查工作的通知》,全市各县(区)渔业船舶普查登记。至2000年底,全市核发渔业捕捞许可证10338本,
马力贴花数1808855马力。
2000年《中日渔业协定》正式生效实施。2001年《中韩渔业协定》生效实施。2002年农业部发布《渔业捕
捞许可管理规定》。2003年农业部规定全国60马力、船长12米以下小型渔业船舶换发小型渔业船舶证书,将原来
的船舶检验证书、船舶登记证书、捕捞许可证三本证书合为一本证书。是年舟山换发小型渔业船舶证书2680本。
渔船指标控制 1988年初,省水产局下达1990年前各地近海捕捞渔船马力控制指标,舟山为531063马
力。其中,普陀231820马力,岱山146376马力,定海55637马力,嵊泗97230马力。
1993年5月,省水产局规定“八五”期间(1991—995)近海捕捞渔船马力控制指标分基本数、增长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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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奖励数。基本数为1990年和1992年的平均值;增长数分年下达,按上一年实际年审渔船马力,海岛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