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表
注:国内生产总值(含第一、二、三产业产值数)系经2004 年普查后的调整历史数据;生猪饲养含出栏
与存栏数。
第 二 节 机 构
1994年7月,市委、市政府决定调整市与定海区党政管理体制。除人大、法院、检察院、人武部保留原
机构开展工作外,区委办等44个部门和团体与市级机关对口部门和团体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
子”,人、财、物并为一体。财税局、审计局、工商局、司法局4个部门作为市局派出机构改为分局。区公安
分局不变。市委、市政府增设渔农村工作委员会和城市工作委员会,分管定海区21个乡镇和4个城区街道。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