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19 - 舟山市定海区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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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编 专 记
拨土地异地集资建房、安排就业岗位等政策,以鼓励小岛农渔民迁移大岛。教育、医卫部门也及时
调整学校、医疗站(点)布局,促进小岛农渔民加快向近邻大岛迁移。为使小岛农渔民“迁得出,住
得牢,富得起”,区委、区政府切实把握“三个原则”、“五个结合”,即:坚持人口分布与经济社会环
境协调发展的生态移民原则,人口迁移与国防建设相兼顾原则,人口迁移规模与政府财政补贴能
力相适应原则。采取政府引导与小岛居民自愿迁移相结合,整体迁移与家庭散迁相结合,小岛人
口迁移与农渔民转产转业相结合,小岛人口迁移与大岛基础设施建设同步相结合,小岛人口迁移
与小岛开发利用相结合。还特别注意迁移人“自主、自愿、自筹”,政府出政策、作引导,迁与不迁,
自主决策;迁向何方,采取何种方式迁移,自愿选择;迁移资金以自筹为主,政府给予适当扶持。政
府加大“公共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建立小岛农渔民迁移专项扶助资金制度,实行专款专用;各职
能部门原用于小岛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的公益事业扶持等资金和渔民转产转业专项经费,允许
与小岛农渔民迁建专项资金结合起来使用,同时鼓励各有关部门帮扶,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有思
路出思路,想方设法为小岛农渔民迁移做好服务工作,形成政府、部门、个人齐心协力实施“小岛
迁,大岛建”战略的有利环境和条件。
小岛开发利用
全区 127.5 个岛屿中,面积不足 1 平方千米的有 11 个。众多小岛间构成大量浅海、港湾、滩
涂,蕴藏着丰富的岸线、礁岩生物、港口、自然景观、建材矿石等资源,随着小岛人口向大岛迁移,
荒岛、荒山、荒地增加;加上在实施“小岛迁、大岛建”战略过程中,存在“重迁移,轻开发”状况,对
人口迁移后的小岛资源缺乏保护与开发利用。而且,有的小岛在农渔民迁移后,又进驻了许多外
来人口,纯农的大猫岛,本岛人口迁出后,外来人口无序流入,给小岛资源开发和社会治安、计划
生育等带来诸多问题,不仅破坏了“小岛迁,大岛建”成果,而且出现一些掠食性采捕、开发,甚至
在高坡度山上垦荒种地,造成小岛水土流失和林木破坏。
为巩固“小岛迁,大岛建”成果,合理开发利用小岛资源,区、乡(镇)政府组织有关专家对小岛
进行充分论证,分门别类,拟订小岛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列出一批开发项目,其中主要有:多品种
水产养殖,畜牧业及各种珍稀动物养殖,果木花卉种植,港口资源开发,修造船基地建设,矿产资
源开发,旅游观光、休闲度假、狩猎,渔业季节性后勤基地建设,等等。至 2007 年,全区已落实凤凰
岛、五峙山岛、大五奎山岛、摘箬山岛、小盘峙山岛等一批小岛、荒岛开发利用的规划。小岛、荒岛
保护与开发,实行区政府属地管理,由发展与计划部门牵头,国土资源、海洋与渔业、公安、旅游等
部门共同配合行使管理权,由管理部门负责处理好开发利用与保护管理之间的关系,并制定小
岛、荒岛管理的相关法规,加强对小岛外来人口户籍管理,教育外来人口依法承担义务,制止破坏
资源行为,对海洋生态岛屿实行保护性开发。
另外,定海区在实施“小岛迁,大岛建”战略中,对舟山本岛 15 个偏僻山村和水库上游农民也
纳入“小岛迁”规划范围,涉及 2784 户、7334 人。这一部分偏僻山村农民与部分小岛农渔民生活环
境一样较差,特别是虹桥水库、岑港水库等自来水厂联网水库淹没线以上的附近周边农民,居住
地分散,且对城区饮用水易造成污染,区政府将这些农民迁移工作也纳入“小岛迁”工作范畴,一
并在“小岛迁,大岛建”期间妥善处理,实行集中迁址建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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