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49 - 舟山市定海区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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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编 城乡建设
1 日起实施公有住房出售办法。2003 年 12 月,根据定政办〔2003〕79 号文件精神,对区属行政事业
单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已正式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发放住房补贴,同时启动乡镇(街道)部分
退休人员住房补贴发放工作。全区货币分房政策分期分批逐步实施。2004 年,发放住房补贴 234
人,发放金额 135 万元,累计发放住房补贴 1372 人,发放总额 2556 万元。2005 年,对部分行政事
业单位退休人员继续发放住房补贴(包括部分乡镇街道退休人员),退休年龄计算至 2005 年 12
月底。至 2006 年上半年,区直机关和全额拨款、自收自支等 13 家事业单位 207 名退休干部发放
住房货币补贴金 424 万元。2007 年,区直属机关和全额拨款、自收自支等单位符合补贴条件的退
休干部职工发放住房货币补贴 72 人次,金额 114 万元。是年,对区属各单位在职职工住房补贴情
况进行调查摸底,未享受住房补贴人数 4301 人,应发放住房补贴 1.49 亿元,其中无房户 3137 人,
应发住房货币补贴 1.28 亿元;面积补差人员 1164 人,应补差金额 0.21 亿元。1999 年以后参加工
作的乡镇机关工作人员,经住房委员会审批,符合享受每月 20%住房补贴条件者,从 2008 年 1 月
开始分批享受。
住房公积金制度
2003 年 7 月,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定海分中心成立,业务受市中心领导,行政上实行
市中心与区政府双重领导。分中心具体负责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支付、使用等职能。2004 年
7 月起,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及乡镇卫生院在职人员均实施统一规定
的公积金缴存制度。截至 2007 年底,全区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单位 146 家,缴存职工 6333 人,缴
存比例为 12%,全年归集公积金 7090 万元。历年累计归集 22374 万元,至 2007 年末归集公积金
余额 14341 万元。随着住房公积金政策不断完善,全区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势头良好。
为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合法权益,本着“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专款专用原则,1999 年始发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至 2007 年,累计发放住房贷款 19568 万元,年末贷款余额 13330 万元,占
公积金归集余额的 92.95%,使 1370 户家庭在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支撑下购置住房。自开展
公积金贷款业务以来,逾期贷款为零,资金优良率 100%。
表 4-4-25 1999 2007 年定海区住房公积金归集情况
缴存单位 缴存人数 归集金额(万元)
年 份 年末余额(万元)
(家) (人) 当年 累计
1999 90 4279 576 576 517
2000 84 4554 477 1053 914
2001 124 6503 1343 2396 2101
2002 82 6522 1362 3758 3126
2003 149 6121 1779 5537 4332
2004 149 6379 2123 7660 5547
2005 155 6476 3195 10855 7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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