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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定海区志
第七节 住房制度改革
房改制度与管理
1990 年开始,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实行住户分配货币化,至 1993 年底,全
区出售公房 4186 套,计值 2588 万元。1995 年始,实行城镇职工住房制度改革,区政府根据《舟山
市市区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舟山市市区公有住房出售管理实施办法》《舟山市房改房进
入市场暂行办法》《舟山市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舟山市进一步深化城镇住
房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文件,稳步推进全区住房商品化、社会化,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的城镇住房新制度。在住房制度改革过程中,坚持新房新办法、老房老办法,充分考虑新老政
策连续性,实现新旧分配体制平稳过渡。
2000 年,全面实施住房分配货币化,发放住房补贴。同时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按职工工
资一定比例提缴,实行统一管理、专款专用。2002 年 8 月,为通盘管理定海城区和临城新区房产,
将临城、盐仓(原属岑港房管所)划归市房管处管理,区下设机构调整为白泉、岑港、小沙、沥港 4
个基层所。2004 年,在区房地产管理中心增挂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定海区分中心牌子,人
员编制为原区房管处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职工。2006 年 2 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定海分中心与
区房管处分离,分中心有在编职工 6 人。2007 年 5 月,市房管局盐仓房管所成建制划转给定海区,
其管理职能相应划归定海。至此,定海房管处辖有白泉、盐仓、小沙、岑港、沥港 5 个基层所,工作
人员 24 名。
农村建房模式改革
2007 年起,针对农村私人建房普遍存在“布点散、建设乱、标准低、配套差”状况,区建设局组
织有关人员深入乡镇进行调研和考察,探索农村建房模式改革。是年,确定金塘镇穆岙社区首例
多户多层私人联建房为试点,至年底,该项目主体结构完工,为全区私人建房模式改革积累经验。
同时,加强乡镇用地规划管理。是年,办理集体项目选址意见书 141 份,用地规划许可证 32 份,用
地面积 132.38 万平方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77 份,建筑面积 20.67 万平方米;办理私人项目用
地规划许可证 652 份,用地面积 7.60 万平方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03 份,建筑面积 7.10 万平
方米。收取城建配套费 500.64 万元。
2007 年起,立足高起点规划、高品位开发、高标准建设、高效益经营,强力推进乡镇房地产业
快速发展。主要以白泉区域为主开发商品房楼盘 4 家,西码头 3 家(国际海鲜城二期、国际贸易城
海晶商住区、阳光海湾小区),白泉 1 家(万金湖花苑二期),总开发面积 5.25 万平方米,总建筑面
积 7.91 万平方米。是年,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 4391 件,建筑面积 23.2 万平方米;其中办理住宅房
租赁 2442 件,建筑面积 11.1 万平方米;商业营业用房 1949 件,建筑面积 12.10 万平方米。
住房补贴
199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提租补贴和公积金制度,7 月 1 日起实施租赁保证金缴收工作,8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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