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48 - 舟山市定海区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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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区志
定
舟
山市
舟山市定海区志
小商品夜市
定海小商品夜市始设于 2000 年 3 月,是市政府为解决城乡弱势群体、下岗职工再就业的一
项实事项目。设立之初,委托定海城市监察大队负责管理,地点在东海西路两侧,设置摊位 110
个。经营户既有历次小商品市场搬迁留下者,也有国企改革后下岗人员、城市扩容后进城的失土
失海农渔民,以及外来务工人
员。经营方式主要是在城区各地
流动经营,直接影响市容市貌和
交通安全,给城市管理带来压
力。
2001 年 10 月,因管理力量
不足,经营户意见较多,经市政
府协调,移交给定海工商分局管
理,夜市经营场所搬迁到东海路
与工农路之间的人民南路两侧。
开市后,该路段禁止车辆夜间通
行。2003 年 3 月,夜市移交给定
人民南路的小商品夜市
海市场 分局 管 理,2001~2003
年,夜市经营户达 186 户,从业人员 220 人。2004 年,为确保城区交通安全和城市形象,将原双向
设摊改为单向设摊,拆除东侧,保留西侧,并往南延伸至市第三医院门口。同时,撤销夜市期间禁
止机动车辆通行的管制措施。
2007 年 9 月,定海小商品夜市尚存经营户 117 户,其中从事服装经营 22 户、从事小百货经营
75 户、从事其他行业 20 户,比 2003 年减少 69 户。经营人员中有下岗职工 30 人(包括已享受政府
三年优惠政策者);失土失海进城农渔民 23 人,夫妻一方在定海的部队家属、企事业单位工作人
员家属 9 人;外地经营户 21 户(其中 6 户在定海城区已购置商品房),其余 34 户为无固定职业人
员,全年商品零售总额 1200 万元左右。
根据夜市设立初衷,摊位出租坚持面向城乡弱势群体,不推行公开招标,依据摊位所处地段
位置优劣确定租金。每个摊位年租金在 1000 元至 2800 元之间,以抓阄方式决定。同时考虑到城
区交通压力,坚持开市时间比机关干部下班时间推迟半小时,避开交通晚高峰期;并适当压缩市
场规模,只容许经营户退市,不安排新经营户进入,鼓励引导经营户向其他行业和经营场所分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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