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93 - 舟山市定海区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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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编 财政税务
年,全区征收增值税款 22.345 亿元。
消费税
凡在国内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有关条例规定的销售消费品
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纳税人,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条例缴纳消费税。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
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简称复合计税)办法计算应纳税额。从价定率,如卷烟,调
拨价 70 元 / 条或 70 元 / 条以上不含增值税,税率 56%加 0.003 元 / 支,按生产环节征收。从量定
额,如黄酒,按 204 元 / 吨计税。2004~2007 年,全区征收消费税额 6612 万元。
个人所得税
1999 年开征。凡在国内境内银行、信用社、邮政企业依法储蓄人民币、外币及外汇,因此取得
利息所得者,均征收个人储蓄利息所得税。人民币储种包括活期储蓄、整存整取定期储蓄、零存整
取定期储蓄、存本取息定期储蓄、整存零取定期储蓄、定活两便储蓄。外币储种包括活期储蓄和整
存整取储蓄存款。税率为储蓄利息 20%。2004~2007 年,全区征收个人所得税额 11373 万元。
外资企业所得税
外商资本投入企业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外资
企业指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和虽未设立机构、场所但在中国境内有贸易关
系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1997 年 7 月开征。征税范围: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各
项投资所得,包括股息、利息、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及财产收益等,税率为 30%,地方所得税税率
3%。2004~2007 年,全区征收外资企业所得税额 8431 万元。
内资企业所得税
指中央属企业(邮政、金融保险),税率为 33%。优惠税率:年应纳税所得额在 3 万元以下,减
按 18%税收征收;年应纳税所得额在 3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减按 27%税率征收。2004~2007
年,全区征收内资企业所得税额 23854 万元。
第三节 征收管理
1994 年起,实施新税制。至 1998 年底,基本形成“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
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税收征管体系。以区为单位集中征收,对外建立办税服务大厅,纳
税人自行申报纳税。取消专管员制度,征收、管理、稽查相结合。2000 年,国税系统征管改革继续深
化,从管户制向管事制转变,全面实施到位。CTAIS 征管软件全面上线运行,征管数据集中到市国
税局统一管理。
2005 年,按照“以票控税、网络比对、税源监控、综合管理”要求,强化增值税管理。巩固和完善
“一窗一人一机”管理模式,提高运行质量和效率。加强“四小票”和国税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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