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3 - 开化古籍丛书之二:皇宋事实类苑(1—39 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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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8  ·  开化古籍丛书                                    《皇宋事实类苑》卷第二十一            · 209  ·






 始于旭也。       斛,由是物价翔贵,米斗七百,甚者至千钱。缘边所入至少,而京师偿价倍多,
             其利尽归于富商矣。皇祐二年,茶交引旧卖百千者,得钱六十五千,至是止
 上供军粮        二十千。香一斤卖三千八百者,止得六百。盐卖百千者,止得六十千。至三年,
             复更用见钱,而令商旅自便买盐茶香药。议者谓四说三说与见钱之法,皆不可
 国初,江淮湖浙上供军粮,岁无定数。景德中,发运使李溥奏,乞立年额,  常守,必视边计之薄厚,与物价之高下,以时而变通之,乃可也。 《东斋记事》。
 乃诏岁以六百万斛为定,有灾即乞减数,至今以为常。
             蠲田亩
 纳牛皮钱

                  江南有国时,民田率十亩蠲一亩,以充瘠薄。 《退朝录》。
 国初,令民田七顷,纳牛皮一张,角一对,筋四两。建隆中,令其纳价钱
 一贯五百文,今税额中牛皮钱是也。并《渑水燕谈》。  岁铸钱数


 内门买物支钱           国朝初,平江南,岁铸钱七万贯。自后稍增广,至天圣中,岁铸一百余万
             贯。庆历至三百万贯,熙宁六年已后,岁铸铜钱六百余万贯。

 京师置杂物务,买内所须之物,而内东门复有字号,径下诸行市物,以供
 禁中。凡行铺供物之后,往往经岁不给其直,至于积钱至千万者。或云其直寻  茶利
 给,而干当、内门、内臣,故为稽滞,京师甚苦之。蔡襄尹京,询知其弊,建
 言乞取内东门买物字号付杂买务,今后乞不令内东门买物,遇逐月宫中请俸钱  国 朝 茶 利, 除 官 本 及 杂 费 外, 净 入 钱 禁 榷 时 取 一 年 最 中 数, 计
 时,许杂买务具供过物价,径牒内藏库截支,以给行人。仁宗大以为然,其事  一百九万四千九十三贯八百八十五,内六十四万九千六十九贯茶净利。卖
 至今行矣。 《东轩笔录》。  茶,嘉祐二年收十六万四百三十一贯五百二十七,除元本及杂费外,得净利
             十万六千九百五十七贯六百八十五。客茶交引钱,嘉祐三年除元本及杂费
 预买绸绢        外,得净利五十四万二千一百一十一贯五百二十四。四十四万五千二十四贯

             六百七十茶税钱。最中嘉祐元年所收数,除川茶钱在外。通商后来,取一年最
 太宗时,马元方为三司判司,建言方春民乏绝时,豫给库钱贷之,至夏秋  中数,计一百一十七万五千一百四贯九百一十九钱,内三十六万九千七十二
 令输绢于官。预买绸绢,盖始于此。  贯四百七十一钱茶租。嘉祐四年通商,立定茶租钱六十八万四千三百二十一
             贯三百八十绖,累绖减放,至治平二年最中分收上数。八十万六千三十二贯
 河北市粮草用三说四说见钱之法  六百四十八钱茶税。最中治平三年,除川茶税钱外,会此数。

                  二
 河北入中粮草,旧用见钱。庆历八年后,以茶盐香药见钱为四说,缘边  本朝茶法,乾德二年始诏在京、建州、汉、蕲口各置榷货务。五年始禁
 用之。茶盐香药为三说,近里州军用之。商旅不时得钱,贱市交钞,而贵粜粮  私卖茶,从不应为情理重。太平兴国二年,删定禁法条贯,始立等科罪。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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