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9 - 光绪太平续志(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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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太平续志卷之二
限五十日。
顺治十八年,场分迁弃界外,灶无煎办,商无买补,黄岩场改
附绍所行销。 《黄岩旧志》
康熙三年,总督赵公廷臣以各灶播迁失业,商盐远运价重,民
多淡食,奏准暂借民地摊沙起灶,酌配引目。同上
二十一年以后,各场展复,内港场地犁毁还民。 《府志》
嘉庆初,海溢,帑本场灶坍没废弛。
道光十四年,黄岩知县沙心培照化私为官例,详准营、县会结
运照,每包提课钱一百文,设卡山头洲,稽查私贩。
同治初,左制军宗棠奏定改引抽厘抵课,细盐每斤一钱七勺,
粗盐每斤一钱。五年十一月 [一六] ,戴令恩濬往谕松门盐户,数千人
哄闹不服。刘公璈遣统带副中旗李诗、台协唐湘远至太剿捕,焚庐舍,
杀伤平民三百馀人。
仓 储
自《周礼》设仓人之职,凡粟米所入,悉以藏之,又待凶而颁
之,其所以裕财用之源,行轸恤之政者,意至美也。后世亦知积储
为生民大命。然汉五凤中为常平仓,而刘般已言其弊;朱子设社仓法,
而魏元履病其祖王氏聚敛之馀谋,岂法之果不可行哉?亦在乎其人
耳!太平旧有际留仓、预备仓、便民仓,兵燹后皆毁,惟常平之名
犹沿而不革。然行法者苟不徒务其名而以实副之,则权轻重,时敛散,
粟不腐于仓,民不嗷于野,其与《周礼》设官之意庶有合也已。
常平仓 在县署作新堂东,创自道光年间,存谷四万馀石。设
有广、裕、丰、盈、时、岁、和、稔、大、有十廒,共屋一百零八间。
嗣因连年灾歉,动碾济荒,借给平粜。辛酉乱后,廒屋被毁,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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