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2 - 台州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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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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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代新罗坊
二、五代新罗坊
唐代晚叶至五代时期,新罗国人到中国南方沿海城市居住,多数
是通商贸易,少数是因饥荒流落求食。《 旧唐书 》载:“ 元和十一年
(820),新罗饥,其众一百七十求食于浙东”,僧侣们则是求法巡礼。
到台州临海、黄岩、象山的新罗国人是贸易商人,到天台的是僧人。
临海有接待机构通远坊,黄岩有聚居社区新罗坊。南宋《 赤城志 》记
载,黄岩新罗坊在县东一里,五代时新罗国人居此;临海有新罗山,新
罗屿是新罗商船停泊处;天台国清寺有新罗园,唐新罗僧悟空所基。
仙居方竹山,绝顶名新罗。唐广德二年(764)前,象山县属台州,新罗
岙山,也是新罗商船停泊地。临海新罗屿在县东南三十里,今人考证
在临海汛桥灵江边;黄岩新罗坊在县城内,为新罗商人主要聚居地。
黄岩县与新罗的贸易航线上,“东镇山(今大陈岛),在县东二百四十
里。中四岙,极险峻,山上望海中,突出一石,舟之往高丽者必视以为
准焉,俗呼高丽头”。
隋开皇十一年(591),临海县治从章安迁临海,之后章安港因政
治中心转移而衰落,黄岩平原南官河流域发展成主要经济区域,黄岩
港逐渐成为唐宋时期台州的主要对外港口。五代吴越国施行休养生
息政策,比战乱频繁的北方经济繁荣,但陆上三面被包围,时常遭受封
锁,于是开拓海上对外交往,在沿海各州设博易务。新罗坊位于黄岩
港附近,又名蕃坊,须报朝廷批准设立,由侨民推举坊长(或蕃长)进
行自治管理。侨民须遵守法律,服从当地行政管理。坊长管理坊内诸
事,主要是招邀本国商人进行商务活动,处理坊内侨民纠纷,主持坊内
宗教活动等。坊长之下有总管、团头等。黄岩县新罗坊占县城东北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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