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6 - 下洪乡志
P. 176
第十七章 文化艺术
成“熙和园”,从外地请来戏班,演出越剧、闽剧等。
洗身 六月十三日夜,将神像请出陶氏宗祠,有陶姓执事为神像洗身。
出巡 六月十四日凌晨,由道士在祠内做“起马恭”,后乘轿出巡,抬轿前进时,需将轿神左
右摇摆晃动,是下洪游神的一大特色。据说是当年陶二翁受皇封后,特许其摇摇摆摆出城。
队列 出巡队伍中,除主神陶二翁外,还有临水夫人,龙王、五位大帝、马氏真仙四神和两只
香炉一同出巡,由道士主持相关仪式。
路线 先至院口,再至洪三(南源),当天在洪三过夜。六月十五日上午从洪三出发,中午抵
洪四(道观后),傍晚回到洪二(门楼外)在洪二过夜。六月十六日,自洪二出发至清邱头,再回
洪一(门楼底)。
回宫 六月十六日晚回宫,回宫时,道士需举行“落马恭”“安位”等仪式,回宫后,演戏结束,
迎神仪式也随之落下帷幕。
婚嫁
看人家 明清时期,儿女的婚姻由父母做主,听媒妁之言,男女双方互不见面。中华人民共
和国成立后,颁布了《婚姻法》,提倡婚姻自主、自由。媒人牵线后,女方同父母、媒人到男方家中
“考察”男方的相貌、人品及家庭状况。俗称“看人家”。同意后,女方把生辰八字送到男家,经算
命先生“合婚”,推算双方八字无冲克,即行议婚,商定礼金、嫁妆、盂担等事宜。
定婚 俗称“察定”。男方备礼品(猪脚、麻糍、毛线、衣料等)装成四盂(盂为直径约 40 厘
米的圆盆状木器),用红布袋送到女家,女家收下部分礼品,设小宴款待。正式定下婚姻关系。
嫁妆 女子出嫁,娘家须备嫁妆陪嫁。 嫁妆多少,视家庭景况而定,多则几十“ 杠 ”,有
“三十六杠满路红”之说,少则四五“杠”(两人抬一件[大件]或几件[小件]称一杠),有被褥、
桌台、橱柜、大小脚盆、马桶等。嫁妆多为木制,重彩画与雕刻。20 世纪70 年代以来,嫁妆渐趋新
颖、时尚,从原来的“斗床”演变为车木床、板床、席梦思。橱柜则发展为“组合”家具。20 世纪
80 年代后,陪嫁品中除一般家具外,还有收录机、洗衣机、电冰箱、电视机等家用电器,被褥多达
数十条,有高档羽绒被、毛毯等。
送日子 结婚日期择定后,男家备盂担(礼品 )、礼金和“ 日子单 ”,雇人与媒人一起送到
女家。
迎娶 迎娶前一天上午,男方要给女家备办酒菜料十二盂,送到女家,叫“ 轿前盂 ”。 下午
备花轿、“轿夫米”(用红布袋装大米百多斤),请乐队到女家迎娶。当晚女家设宴请客,称“出嫁
酒”,席间乐队吹奏唱曲助兴。次日上午,新娘梳妆打扮,由媒人扶上花轿,鸣炮奏乐,轿夫抬花
轿、嫁妆,乐队随后奏乐。花轿过溪(桥)时,新娘要抛下红蛋、彩豆,意为制煞。新娘抬到男家,
鸣炮迎接,由接姑(老接)扶新娘出轿,送入新房。新房则由“暖房头”(男方请的男傧相二人)
打扮,门窗贴喜联,“囍”字,桌上设“斗灯”,斗中装满米,斗后内侧插剪、尺、镜,沿斗边内侧摆十
个喜蛋,插十双用红线连成的筷子,点上两支喜烛。斗灯昼夜不熄,连点七天。此俗今已废。20
世纪50 年代后,花轿、乐队渐废。新娘由女友(伴娘)伴送,步行到男家。80 年代后,凡通公路的
151
立飞图文 开本:210×285mm 版心:164×233mm 正文:11P 书宋 行距:19 点 41 字×36 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