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7 - 南院乡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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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院乡志
专武干部转为地方编制。1963年6月16日,区、公社(镇)专武干部转为地方编制。1992年5月25日,
乡(镇)基层武装部正职定为副科级。规定基层人武部部长参照同级党委,享受副主任科员级待遇。
自1999年始每月享有规定的津贴补助。同时,接受县人武部、组织部门以德、能、勤、绩、廉为主要
内容的每年一次考核。2003年,县机构编制核定南院乡人武部长编制1人。
人武部长名录:(据县组织史资料)
梅学进 (1988年1月—1990年3月)
梅学进 (1991年11月—1992年5月)
梅学进 (1992年5月—1993年12月)
梅学进 (1994年1月—1996年3月)
龚华俊 (2001年12月—2003年3月)
龚华俊 (2003年3月—2005年1月)
钱岁成 (2005年1月—2007年1月)
钱岁成 (2007年1月—2011年5月)
民兵 1951年3月,浙江省军区指示发展人民武装,做到“村村有民兵,普遍有组织”。5月16
日,中央军委提出实行普遍民兵制度。南院乡建立民兵组织。
1957年6月,根据中央军委《关于民兵和预备役结合的指示》,全乡民兵进行全面整组。
1958年,毛泽东主席发出“大办民兵师”的号召,南院乡把年满16岁到50岁的男女公民(除地
富反坏右分子、伤残及严重疾病者外)都编入民兵组织。1961年10月,根据《民兵工作条例》,提出
民兵工作要做到组织落实、政治落实、军事落实。1974年,县成立民兵指挥部。1978年9月29日成立
泰顺民兵师。1981年,根据中共中央、中央军委〔1981〕11号文件规定,取消武装基干民兵编制和县
民兵师、公社民兵团建制。民兵分为普通、基干二类。普通民兵中不再编女民兵,基干民兵中女民兵
不超过10%。1990年,乡设基干民兵连,乡人武部长兼任连长,乡党委书记兼任指导员,并建应急小
分队,人数20人。1991年1月,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发的新《民兵工作条例》开始实行。1999年,依
据上级政府和军事部门指示,深化民兵工作调整改革,压缩基干民兵规模,调整民兵组织,加强政治
建设,提高训练质量,改善武器装备,完善法规制度,优化整体结构,组(织)训(练)装(备)协
调发展。2001年,重点深化民兵预备役调整巩固和民兵应急分队建设。按照科技动员、参战支前、战
场保障的要求,优化民兵整体结构、建立一支规模适当、布局合理、重点突出的管用基干民兵队伍思
路。7月14日至20日,乡组织民兵应急分队训练考核,参训20人(其中退伍军人5人),建制设1个排2
个班。内容:队列、手榴弹投准、56式冲锋枪实弹射击。
2011年5月,南院乡民兵组织划归罗阳镇人武部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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