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76 - 泰顺县文化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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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编 非物质文化遗产                                          ·413·


                 报国家级传统节日保护基地;泰顺县(畲族文化)被省人民政府列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

                 保护区试点县;“编梁木拱廊桥营造技艺”被国务院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
                 护名录”。同年,县人民政府公布“陈十四传说”等54个具有特色的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

                 项目,同时开展“中国廊桥之乡”申报工作。
                      2009年,县非遗中心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建设试点工作,完成“百家宴”“龙

                 凤狮子灯”等2278个项目的数据库整理录入工作。是年,“木拱桥传统营造技艺(泰顺)”
                 项目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人类急需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国廊桥之乡”通

                 过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评审,获得正式命名;“龙凤狮子灯”等6个项目被省人民政府列入
                 “第三批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并被推荐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同年,

                 省文化厅命名泰顺县为“木偶戏艺术之乡”,“畲族谚语”等20个项目被市人民政府列入
                 《第三批温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竹雕”等9类30项被县人民政府列入“第三批泰

                 顺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是年,“百家宴”项目被省文化厅确认为“浙江省非物质文化
                 遗产普查十大新发现入围终评”项目,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被省文化厅评为2009年度

                 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先进集体。
                      2010年,泰顺县成立木拱廊桥营造技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保护工作方案;县

                 非遗中心完成“畲族民歌”等6个“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畲族‘三
                 月三’”等9个“第四批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和“第四批温州市非物质文化遗

                 产名录”项目的推荐中报工作。传承人和传承基地申报工作同时进行。是年,县职业教育中
                 心、泰顺廊桥文化园分别被省文化厅确定为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教学基地和第一批非物质

                 文化遗产旅游景点。
                      2011年,有16项非物质文化遗产被县人民政府列入“第四批泰顺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

                 护名录”。县人民政府公布第一批74位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和第一批
                 10个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名单。“泰顺山草药疗法”等5个项目被市人民政府列入

                 “第五批温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同年,“畲族民歌”“碇步龙”“提线木偶戏”3
                 个项目被国务院列入“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泰顺方圆木偶造型工艺厂(车

                 木玩具制作技艺)被省文化厅确定为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基地。廊桥文化园
                 (木拱桥传统营造技艺)被省文化厅确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基地。

                      2012年,泰顺县6个项目被省人民政府列入“第四批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3
                 个项目被市人民政府列入“第六批温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新增1位国家级、9位市

                 级、38位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是年,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被省人民政府评为申报
                 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先进单位。张宅村被省文化厅确定为浙江

                 省级民俗文化旅游村。
                      2013年,县非遗中心完成2个国家级、10个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8名省级非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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