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53 - 泰顺县公安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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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公安行政管理
33年安全无事故。1994—2014年,县武警中队与县看守所严格联管,实现看守目标21年安全无事故。
二、警卫勤务
公安武装对重要领导人住地、重要重大活动现场实行警卫勤务。1960年,县公安局人民武装警
察队分为警卫、护卫、看守小队。警卫小队执行“内紧外松”的警卫方法,防范反革命分子的破坏活
动,保证县委、政法党组首长安全。
1961年11月20日—21日,国防部副部长粟裕大将视察泰顺老区,并到革命烈士墓凭吊。其间,
县公安局人民武装警察队坚持“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提前介入,认真落实各项警卫措施,确保警
卫任务完成。
1966年5月—1976年10月“文化大革命”期间,县公安局人民武装警察队整编为陆军内卫部队,
对首长和重要重大活动现场实行警卫勤务性质不变。
1983年始,县武警中队贯彻警卫勤务规定及执勤纪律,注重抓好警卫目标建设,警卫工作质量
全面提升。1984—2014年,协同公安机关完成首长、县“两会”和重大活动警卫执勤任务。
1996年,县武警中队严格执行警卫工作规定,规范警卫任务的工作程序,明确各个环节的工
作,使警卫任务的措施和手段逐步走向规范化、正规化。
2008—2014年,县武警中队出动兵力300人次协助公安机关完成高考、中考试卷看守、重点目标
警卫等任务。
三、维护治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公安武装根据对敌斗争需要,配合公安、部队、党政机关清剿残
匪,追捕、押送、枪决人犯;在县城进行武装巡逻,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1960年,捕获现行犯1人,协助破案1起,查清外逃反革命分子下落5名,提供案件线索11条。
20世纪60年代初及“文化大革命”期间,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县公安局人民武装警察队参与武
装巡逻执勤,发现有危害社会治安
行为的不法分子及时处置,同时协
助公安机关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20世纪80年代,因政策处理、
民事纠纷引起的群众性事件增多。
县武警中队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开展
现场处置,平息事态。
1990年5月9日,县境发生一起
持枪抢劫案件,县武警中队4名官兵
协助公安机关设卡堵截,抓捕罪犯2
名,缴获五六式自动步枪1支。1992
年2月16日,县武警中队官兵配合公
安机关在凤垟乡抓获5名案犯。 图3-33 2011年5月4日,县武警中队官兵参与缉捕涉案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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