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58 - 泰顺县公安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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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县公安志
2013年,强化群防群治力量建
设,乡镇按照派出所民警数的1∶2
配备社区巡防队员,并落实人员编
制、经费,全县新增协辅警群防群
治人员60名。同时,积极探索“警
企合作、互利共赢”的治安防控新
路子,由社区、乡镇、企业出资出
力,依托警务室将各种群防群治组
织有效整合起来,在全县形成以派
出所为中心,村级警务室为依托,
社区(村委)“两会一队”(治保
会、民调会和护村队)为基础,多 图3-35 2014年冬,三魁派出所民警和辖区民兵、村治保干部开展冬季巡防
形式群防群治组织构成的全方位、
立体型的安全防控网络,确保城乡治安秩序的稳定。
2014年年底,全县整合群防群治力量,建立社区群防群治队伍64支576人,专业巡逻队8支
192人。
第二节 社会帮教
20世纪50年代,对农村和城镇干着小偷小摸、流氓赌博、迷信骗钱、屡教屡犯、影响社会治安
的懒汉、二流子等有不良行为的人,根据1953年第二次全国治安工作会议精神,依靠农村治安保卫
组织和广大群众等开展帮教和控制治安危险分子。同时,配合教育等部门,加强对青少年的道德品质
教育,防止其误入歧途。
20世纪60年代,根据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关于“依靠群众专政,少捕,矛盾不上交”的指示,
对一般有轻微犯罪行为的人(即可捕可不捕的人),依靠群众力量,就地对其帮助教育,促使改邪
归正。
“文化大革命”后,全县青少年违法犯罪率有所上升,采取厂矿企业包职工、学校包学生、农
村包社会青年、家长包子女等措施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工作,预防犯罪。
20世纪80年代,随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实施,对劳改、劳动教养期满人员一改过去
“多留少放”的政策,一批劳改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的人员回到原籍(简称“两劳”回籍人员)。为
防止“两劳”回籍人员重新犯罪,公安机关在协助安置工作的同时,对“两劳”人员实行“面对面”
帮教。
20世纪90年代,公安机关学习推广“枫桥经验”,依靠群众,加强社会帮教工作。1994年,通
过群防群治组织、帮教小组,对全县违法青少年和3年内“两劳”回籍人员逐个落实帮教措施,促使
其改好,改好率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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