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66 - 《义乌年鉴(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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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义乌年鉴 YIWU YEARBOOK
《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义政发〔2022〕13 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 面积 5000 平方米以上且年应税销售额 2 亿元以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外 的直播电商基地(非工业用地),一次性给予基地
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国办发〔2021〕24 号) 主办主体 200 万元奖励。
精神以及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 五、加快展览项目培育引进
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中国贸促 在本市专业展馆举办的展览项目,按实际核
会等部委关于推动商品市场优化升级的部署要 准的展位数和举办单位层次给予项目承办单位
求,促进义乌市场高质量发展,深化线上线下融 奖励,单个展览项目奖励期不超过 6 届,每届奖
合,增强展贸联动能级,提升物流支撑能力,完善 励总额不超过 150 万元。对本市原创且展位数达
口岸平台功能,助力自贸区建设,打造小商品贸易 到 350 个以上的展览项目,第 1 —3 届按每标准展
枢纽,特提出以下意见。 位 600 元给予奖励,第 4 —6 届分别按每标准展位
一、推动商品市场优化升级 400 元、300 元、200 元给予奖励。对市外已成功
拓展市场金融服务功能,引导金融机构针对 举办 3 届以上的引进展览项目,展位数达到 500 个
市场经营户开发信用、债务、质押等融资产品,助 以上的,在按原创标准奖励的基础上,第 1 —3 届
力市场经营户拓宽获取订单渠道。对入驻商品市 每届再给予 20 万元奖励。对国家级行业协会参与
场的经营户,新增直营中华老字号、行政认定的中 主办且下文招展招商支持的展览项目,再每届给
国驰名商标商品满一年的,给予一次性奖励 5 万 予 10 万元奖励。
元 ;新增直营浙江老字号、省级“守合同、重信用” 六、支持企业组团外出参展
称号商品满一年的,给予一次性奖励 2 万元。 由政府部门、行业商协会、展览机构组织我市
二、招引市外优质电商企业 企业参加市外境内展览项目,组团企业 10 家以上
对知名电商平台、应税销售额 1 亿元以上的 的,按参展企业实际缴纳展位费的 50%予以奖励。
电商企业入驻义乌的,按实际使用办公面积给予 单个企业参加同一届展览项目奖励金额最高不超
80%的房租补助,单个企业年度补助最高不超过 过 3 万元,单个参展企业年度奖励不超过 2 次,同
200 万元。 一展览年度内举办多届的,只奖励其中一届。
三、支持电商企业做大做强 七、支持物流企业做大做强
对年应税销售额 3000 万元以上的电商企业, 对当年度在我市地方综合贡献额首次达到
每年按应税销售额的 0.7%给予奖励,不超过地方 100 万 元、250 万 元、500 万 元、1000 万 元 的 物 流
综合贡献额。 企业(不含供地企业、国资企业),给予企业一次性
四、促进电商产业基地高质量发展 10 万元、25 万元、50 万元、100 万元的效益提升奖
对占地面积 50 亩以上或建筑面积 2 万平方米 励,同一主体达到更高一档标准时,给予差额部分
以上的场地,在不变更土地性质的前提下,允许企 奖励。达到最高奖励标准之后,地方综合贡献额
业利用存量资源建设电子商务园区。对计容建筑 每增加 500 万元,增加 100 万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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