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83 - 《鹿城区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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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4 .  温州市鹿城区志                                                                        卷七 城市规划        . 275 .




 双屿牛岭以北区域)的农村村民,可以利用边角  (即现行违法的),亦采用简易程序查处,短时间
 零星土地,要求申请散户独立建房,但加以积极  给予拆除或制止。历年形成的各类工业小区(包括
 引导和提供集体集中联建立竖型住宅。1998 年后,  村办工业小区)无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企业,按简
                                                   第三节章测绘管理
 凡农村进行联建立竖型住宅停止审批,改为集中  易程序给予补办。
 联建水平分配套房型住宅。
 鹿城区辖内,村(居)民零星散户建房其层次  ֖σܵ৘  温州市长期未设测绘管理机构,一直由市政府               级高程控制三、四等水准路线,即 156 平方公里
 限制在 3 层(包括 3 层)以内。联建立竖型的层次  1981 年 3 月 18 日,温州市城建档案馆成立,  主管城建的职能部门兼管。1985 年 8 月 13 日,在  1∶2000和 22平方公里1∶ 1000大比例尺航测
 限制在 4 层(包括 4 层)以内,联建水平分配套房  专业从事收集、保管和利用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  市规划处内成立测绘管理科,统管全市的测绘工作。  图,一级二级导线网的验收,为城建提供了第二代
 型住宅的层次限制在 6 层(包括 6 层)以内。  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  测绘管理科的职责是:测绘行业管理、负责审图、  的测绘资料。并编绘出版温州市 1 ∶ 18 万大区图。
 1989 年 1 月起,个(私)人在旧城区内拆、扩、  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  道路标高、委托红线放样和红线实地核查。1986 年,  1986 年在全省测量标志大检查中,对市区内埋设的
 加建设而增加面积的,其新增加的面积核发《临时  等 32 个专业档案。  测绘管理科改为勘测管理科。1996 年,勘测管理科  三、四等点及国家埋设的一、二等点进行一次实地
 建筑许可证》。遇统一改建拆迁时,按临时建筑许  城市建设工程档案有工业、民用建筑工程;市  改为测绘处,对外称温州市测绘局,归属市规划局。  普查。
 可证的面积,以当年安置房的计划价减去已缴纳的  政基础设施工程;公用基础设施工程;公共交通基
 配套费(凭配套费收据),给予购买。2002 年 5 月,  础设施工程;园林建设、风景名胜建设工程;市容  ҩ߻ྛြܵ৘       ҩ߻ሧਘܵ৘
 改为按临时建筑许可证上的面积以房地产市场评估  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工程;城市防洪、抗震、人防工程;  凡从事测绘业务的单位,必须持有按照国测发  温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区和规划控制区内的各种
 价 85% 给予补偿安置。  军事工程档案资料中,除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以  (1987)285号文件规定颁发的《测绘许可证》,并在《测  测绘档案和测绘资料,经省、市测绘管理部门验收
 外的穿越市区的地下管线走向和有关隐蔽工程的位  绘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经营业务。1987 年对 23 个           后,测绘档案送交市城建档案馆统一归档保存;测
 ິᅣࡹᇽܵ৘  置图。此外,有城市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包  县属和市属测绘单位颁发《测绘许可证》。外地测绘        绘资料由市规划局统一管理,并负责有偿提供给各
 未经审批和领取建设许可证的,不按批准许可  括城市规划、勘测、设计、施工、园林、风景名胜、  单位承接本地测绘业务,应先到温州市规划局登记验  建设单位使用,其收入全部补充城市测绘经费。
 范围和任意改变使用功能的,临时建筑逾期不拆除  环境卫生、市政、公用、房地产管理等部门)形成  证,经同意后方可承接。        向外商提供测绘资料,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关
 的,都属违章建筑。违章建筑拆除范围:占城市(规  的业务技术档案,和有关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                于对外提供我国测绘资料的若干规定》进行必要的
 划)道路红线;严重影响市政工程设施、城市管网、  政策法规、科研成果和城市历史、自然、经济等方  ҩ߻࠯ඌܵ৘        技术处理,送市规划局初审并转报省测绘局批准后
 消防、交通、环保;侵占海岸、江堤、河道和城市  面的基础资料,以及建设部、国家档案局确定的其  1985 年 11 月正式建立城市平面坐标系统“温  方可提供。
 水源绝对保护区;侵占风景区和破坏文物保护的;  他城市建设档案资料。  州市独立坐标系”,高程系统使用全国统一的“1956
 严重影响毗邻通风。市建设工程局分别于 1965 年、  建设单位在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施工  年黄海高程系”,规定城市大比例尺地形图的统一  ޣཌ٢ဢܵ৘
 1969 年对违章建筑进行集中处理。1979 年,由原  许可证前,应当与城市建设档案处(馆)签订建设  分幅、编号方法和规定城市基本测绘必须遵照的具  红线放样包括审图、道路标绘、委托红线放样
 市政府牵头,抽调人员再次对市区居民的违章建筑  工程档案承诺书。城市建设档案处(馆)定期将建  体规范。           的红线实地核查,使建筑物能在实地按坐标误差
 进行处理。1982 年,对郊区农村居民的违章建筑进  设工程档案承诺书签订情况,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  测绘产品质量监督 1985 年 ~1988 年协助省测
 行处理。  政主管部门和档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绘局完成市区首级平面控制三、四等三角网和首
 1992 年 3 月底前建成的违章(法)建筑物按  鹿城区辖地内规划方面纳入管理的档案有规划
 温州市人民政府温政(1986)66 号《温州市违章  方案审批、用地审批、建筑审批、城市管线、违法
 建筑处理暂行办法》的条款进行处理。1992 年 4  案件、建筑施工、城镇规划等 7 大类,存放于温州
 月 1 日后建成的违法建筑物按温州市人民政府温  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政(1992)10 号《关于违法建设工程行政处罚的
 施行细则》的条款进行处理。  Ӭ൧ܵཌܵ৘
 1996 年 10 月起,凡是违法建筑物建成(限屋  1998 年前,各类城市管线管理与审批工作由温
 面结顶)的,在二年内发现的,均按法定程序给予  州市规划局参与协调。此后,温州市规划局专设市
 立案作《城市规划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查处。  政工程规划管理处,专业从事城市道路、桥梁、公路、
 违法建筑物已投入使用越二年发现的,无严重影响  轨道交通、港口、航道及相关的城市交通工程和城
 城市规划的,无侵犯相邻权益的,视为可作罚款补
 办的,采用简单程序给予处理。在建的违法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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