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81 - 《鹿城区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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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2 . 温州市鹿城区志 卷七 城市规划 . 273 .
同年 10 月温州市城市建设征地拆迁办公室建立, 鹿城分局按有关文件及《温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和
负责办理城市建设征地手续。1987 年 11 月,市政 分区详细控制规划的要求进行选址审查,符合规划
府明确规定规划区内的用地管理由市规划局负责, 要求后,核发《建设项目选址(定点)意见书》、《用
第三节章基本地形测量
并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征地手续由市土地局 地红线图》、《规划设计条件》。
办理。次年,制定和颁发了《温州市城市规划区内 建设者按照《用地红线图》《规划设计条件》
1952 年~ 1984 年,市建设局、市规划管理处 次提供影像图 134 幅,相片图 198 幅。1994 年,又 建设用地规划审批程序》和《温州市城市规划区内 中的几项技术经济指标进行设计方案送审,并附送
完成市 1 ∶ 500 的温州市城市基本地形图,计 35 进行航空摄影测量。 村民建房用地规划审批程序》。单位用地由温州市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书》、《建设项目立项
平方公里。 1984 年~ 1989 年,市勘察测绘院完成人民(中、 规划局用地科承办、私人用地由下属各分局承办, 批准文件》、《地籍图》、《建设项目选址(定点
1958 年~ 1961 年,华东勘察分院分别在市区、 西)路以及双井头、水心、上陡门、桥儿头、新桥头、 统一使用温州市规划局印鉴与编号。 意见书)和《用地红线图》、《规划设计条件》等
市郊施测 45 平方公里,藤桥区 16 平方公里,仰义 洪殿、花坦头、翠微等居住区测量 1 ∶ 500 地形图。 1994 年 1 月,温州市规划局鹿城分局成立后, 材料。经过组织总评规划会审,符合《温州市规划
乡 10 平方公里,梧埏镇 16 平方公里,永强区 26 1988 年~ 1989 年,市勘察测绘院在鹿城区、龙湾 鹿城区属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用地,私(个)人生活、 管理技术审批规定》和《规划设计条件》中的技术
平方公里的 1 ∶ 2000 地形图,为温州市城市规划 区和瓯海县交界区域测量 42 平方公里 /1 ∶ 2000 比 生产用地均由鹿城分局直接受理。依据建设者提供 经济指标后,以温州市规划局的名义制发《建设用
提供了基础资料。 例尺的地形图。 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建设项目联 地规划许可证》。建设者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984 年~ 1988 年,温州市首次对城市进行航 1998 年~ 2003 年,温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与 系单》和拟选地现状 1 ∶ 500 地形图等基本材料,
空摄影测量。在沈阳勘察测绘院、温州市勘察测绘 温州综合测绘院、瓯海区规划测绘处、永嘉县勘察
院共同努力下,历经二年,完成 1 ∶ 2000 地形图 测绘院合作,先后完成 1 ∶ 500 数字化地形图 386
156 平方公里,1 ∶ 1000 地形图 20 平方公里,并首 平方公里,测制范围:东起龙湾区海城,西到瓯海
第二节章建筑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建筑管理由温州市人 拆、扩建活动。
ֻඹᅣᅣܵᅣ 民政府工务科办理。1951 年市政府公布第一个温州
市建筑管理暂行规则,凡市内公私建筑物之建造、 ۱čĎದᇾᅍোࡹٜܵ
改造、修缮及拆除均应向市政府建设科呈送申请书, 城市居民和农村社员建房,在不影响道路交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至 1979 年的规划管理 1994 年 1 月,建立温州市规划局鹿城分局,将
经勘查后发给建筑执照、始得动工。 人防消防、园林风景、文物古迹、河道、江涂等的
工作,由温州市建设局负责。1980 年 1 月,温州市 原温州市规划局的城东、城南、城西 3 个分局改名
1995 年市政府公布温州市建筑管理暂行办法, 前提下,向当地规划所(农村社员向当地乡政府)
建设局具体负责的规划科、建筑管理科职能独立, 为管理处,划归鹿城分局。
要求各建设单位及个人都得遵守领证施工,许可证 提出申请,经勘查后,填写建房申请表,规划部门
建立温州市城市规划管理处,隶属于温州市城乡建 温州市区行政区划在 2001 年 8 月调整后,鹿
分新建、维修、拆卸 3 种形式。获得建设许可证的 到现场核对定位,同意后发给施工通知书,基础验
设委员会。1984 年 12 月,易名温州市规划处。次 城区管辖面积由104平方公里增至294.38平方公里,
组织和个人,必须按照建设许可证规定的内容进行 收合格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年初,改名温州市规划局。1986 年 5 月,温州市规 增加规划管理所 4 所。2002 年,市区规划管理辖区
建设活动。 个(私)人建房一般在原屋的基础上进行拆抬建,
划局由二级局升为一级局,将原属温州市城乡建设 调整,七都镇、黎明街道、绣山街道由温州市中心
不得扩大原屋占地面积或进行插空建筑。市区居民
委员会的温州市勘察测绘处并入,改名温州市勘察 区规划分局管理。次年,鹿城分局下辖的管理机构
ఒ൙ြֆ໊ࡹᇽܵ 必须属市内常住户口,申请人现住人均面积低于 15
测绘院。 统一更名为第一至六规划管理所,管理辖区也作了
凡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翻(改)建的 平方米(独生子女按 2 人计算),要妥善处理四邻
一切建筑工程,均需向规划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住户的通风、采光、日照等关系,并附有四邻关系
1994 年 1 月前,所有单位建筑都统一向温州市规划 协议书。
第一节章建设用地审批 局申请报建手续,鹿城分局建立后,凡鹿城辖区内 农村村(居)民的新建住宅用地报批,向当地乡、
建设的市级建设项目、房地产开发性项目,以及农 镇政府、土地所、规划所提出申请,经现场勘查和
村劳力安置房,困难户联建房等转为开发的项目, 审查,符合规划要求的,由规划部门核发《建设用
1953 年 12 月,《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办法》颁布, 承办。1982 年市政府《温州市城市建设管理试行办 统一由温州市规划局受理承办;区级的建设项目由 地规划许可证》,再向土地部门办领《集体土地使
规定凡征用土地均应由用地单位向消防、卫生、防 法》规定:城市土地属国家所有,由市房地产管理 鹿城分局管理承办。 用证》。
空等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查,同意选址后,由房地 局统一管理;近郊区集体所有土地由市农业局统一 严格控制非工业区建工业用房,任何单位不得 1994 年起,建成区内农村停止审批散户零星
产管理局办理土地征用手续。1968 年“文化大革命” 管理。 零散占用空地,增加密度与容积,确定危房的须经 土地建房,以村为单位进行集体联建立竖型住宅,
期间,城市用地由市军管会生产指挥组计委基建科 1984 年 1 月,国务院颁布《城市规划条例》, 技术鉴定后再报规划部门审批,原则上原拆原建, 并停止审批个(私)户进行加层项目。建成区外(指
旧城区内工业企业,必须搬迁,禁止在原址上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