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3 - 洞头县志(1991-2005)
P. 193
第三编 居 民
第二章 计划生育
而且为村级计划生育服务员进行养老保险 , 当年 县人民法院成立计划生育执行站 , 以加强计划生
投保 16 人 、 1.92 万元 。 育管理 。 是年 , 洞头县人民政府被评为温州市计
1996 年始 , 对计划生育的贫困户实行扶贫帮 划生育红旗单位 。
困活动 ( 其中有 30 户由市帮扶 ), 以推动农村新 1993 年始 , 对本县外出人员 ( 育龄妇女 ) 进行
家庭建设 。 发证 , 当年发证率 51.7% ; 对外来人口计划生育
2000 年 , 在全县村居配齐计划生育服务员 ; 情况进行检查 , 并收取计划生育管理费 。
组织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技术员参加省举办的 1995 年 , 洞头县和洞头乡被评为浙江省 “ 八
中级技能培训 , 以提高服务水平 。 五 ” 期间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 ; 叶荷花 、 黄孝
2001 年始 , 组织对育龄妇女进行健康体检 。 川 、 林阿媚 3 人被评为浙江省 “ 八五 ” 期间计划生
2002 年 , 利用节假日 , 开展对实行计划生育 育工作先进个人 。
的贫困户的专项慰问活动 ; 为独生子女 、 两女户 1996 年始 , 在全县居民中开展签订新家庭建
孩子进行免费体检 ; 在初中升学考中 , 对独生子 设计划 , 当年应签 15487 户 , 实签 11108 户 , 签订
女 、 两女户孩子实行降分照顾 。 率为 76.54% 。 新家庭建设主要是计划生育
2003 年 , 对已婚育龄妇女进行生殖器感染防 方面 。
治普查 , 发现患者 800 余名 , 分别情况免费发放 1997 年始 , 县政府和各乡镇签订计划生育目
治疗药物或进行医学指导 。 提高对独女户的投 标管理责任书 。 是年 , 洞头县外出计划生育对象
保标准 , 达每户 2000 元 。 并对独生子女户在建 管理发证率达 91.16% ; 对外来人口计划生育验
房用地审批中予以照顾 。 证率达 93.57% 。 是年始 , 征收照顾生育对象社
2004 年 , 在全县开展计划生育 “ 四优一满意 ” 会扶养费 。
服务活动 , 即技术优良 、 服务优质 、 管理优秀 、 环 1999 年始 , 计划生育合同签订均经司法公
境优美和群众满意的计划生育服务工作 。 组织 证 , 当年计划生育合同签订率达 99.58% 。 是年 ,
医务人员到大瞿岛 、 小门岛等偏远渔村开展妇 组织 4 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检查 , 并与房屋
女 、 儿童体检和义诊活动 。 出租户签订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 ( 合同 )。
2005 年 , 建立农村居民独女户 、 双女户其父 2001 年 , 开展以签订村规民约为载体的计划
母的养老金制度 , 规定独女户其父母年满 60 岁 生育村民自治 、 民主管理工作 , 开展争创计划生
后 , 每人每年发放养老金 1200 元 ; 双女户其父母 育合格村和示范村活动 。 是年 , 外出计划生育对
年满 60 岁后 , 每人每年发给养老金 600 元 。 象发证率达 97.12% ; 对外来人口计划生育验证
率达 99.5% 。 是年始 , 坚持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
三 、 依法管理 育工作情况进行每年 4 次大检查 。
2004 年 , 开展了出生人口性比例专项治理工
1991 年 , 与已生育的育龄夫妇签订 《 不再生 作 , 制定颁发了 《 超声波诊断仪和染色体检查技
育合同 》 561 份 , 签订 《 生育间隔合同 》 389 份 。 是 术的使用管理制度 》、《 人工终止妊娠手术和管理
年 , 处罚违反计划生育对象 38 人 , 征收罚款 9.69 制度 》、《 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 》、《 孕情监测随
万元 ; 其中对拒不缴纳罚款的个人和单位 , 以及 2 访服务制度 》、《 婴儿出生 、 死亡报告制度 》 等 。
起阻挠破坏计划生育工作的 4 名违法人员进行 2005 年 , 县委 、 县政府出台 《 关于加强出生人
处罚 。 口性别比失衡问题综合治理工作意见 》。
1992 年 , 成立乡镇人口计划生育监察中队 ;
1
0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