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10 - 洞头县志(1991-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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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和政府始终关注着民生问题。 1991
年以来,党和政府更加重视和关心人民群众的生活,扶贫优
抚、救灾救济、残疾人救助安置、“五保”供养等各项工作做得更加扎 实,确 保 了 百姓 无饥 寒。 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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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 余万元,帮助一大批贫困户发展了生产,有的还因此脱贫致富;发放救
年,共发放扶贫周转金2150
灾救济款1760
余万元,帮助一批受灾户渡过难关。 自1997 年始在全县城乡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至2005 。
年,“三无”对象与“五保”人员的集中供养率就达97.2%2002 年以来,还开展“慈善一日捐”
活动,并成立了县慈善总会,筹集善款以帮助弱势群体。 洞头人民有着拥军优属的优良传统,在新时
年,洞头县就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命名为“双拥模范县”;2000
期,这项工作又上了一个台阶。 1992 —
2005 次被评为省级“双拥模范县”。 2007 年,洞头县还被评为全国“双拥模范县”。 军政
年更是连续3
军民团结,对维护稳定、创建和谐、推进海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对义务兵的优待补助标准
逐年提高,至2005 元,比1990 元增长7
年户均为4200
年的508
倍多;并对立功受奖的洞头籍现役军人
进行奖励。 此外,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建设、民间组织管理、地名管理、婚姻登记管理、移风易俗等各项
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工作也更加规范进步。
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劳动就业和人事制度也发生巨大变革。 1991 年以来,劳动
就业形势发生变化,曾出现企业改制职工下岗现象。 为更好地适应变化,劳动就业培训得到重视,从而
使安置就业的人员具备一定的技能,许多获得上岗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且通过多方协调,努力增加就
业岗位。 同时,加强劳动管理监察,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与化解劳资矛盾,
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系数。 人事方面,公务员录用实行招考,并对公务员进行岗位培训、知识更新和年度
考核。 干部队伍结构也发生较大变化,更加年轻化、知识化,且女干部比例增大。 取消大、中专毕业生
统配制,并自1998
年始实施人事代理制度,以促使人才流动;对专业技术人才加大培养力度,实施专项
津贴,鼓励创新进步。 而对企业招工、聘请人才等扩大自主权,从而引进一批具有中、高级职称的专业
技术人才为洞头海岛经济发展服务。 随着经济发展,干部职工的工资不断增加,至2005 年,全县职工
平均工资为25773 年的2253 倍多;同时福利待遇明显改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
元增长10
元,比1990
度建立,企事业单位职工基本上都参加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同时城镇个体户和农村部分人员也参加
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 此外,职工的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制度正在建立和逐步健全。
民政、劳动、社会保障工作的不断进步,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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