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79 - 洞头县志(1991-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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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编 海洋渔业
                                                                                   第四章    渔业生产关系变化 渔业管理

                      1996 年 , 鹿西乡 、 洞头乡 2 支大马力外海渔                     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渔船检验局洞头检验站
                  轮进行编队作业 , 并加强信息交流 , 以追踪渔场 。                         1974 年 10 月 , 洞头渔船管理分站建立 。
                      1998 年 , 进行渔场调整 , 春夏汛外海捕捞实 1984 年 5 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渔船分
                  行南北渔场兼顾 、 内外渔场结合 ; 秋冬汛从 11 月 局洞头检验站建立 ,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洞头渔港
                  底始逐步北上捕捞 。 同时调整捕捞品种 , 改革网 监督合署办公 , 一套班子 、 两块牌子 。 1996 年 5
                  具与技术 , 开发深水虾 、 蟹 、 鱿鱼 、 什鱼和浅海 ? 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渔船分局洞头检

                  鱼 、 低值杂鱼等 。                                     验站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渔船检验局洞
                      2001 年 , 全县淘汰 185 马力渔轮 32 对 , 其中 头检验站 , 延续至今 。
                  更新改造为 270 马力以上渔轮 21 对 ; 发展冰鲜运                        渔船检验站的职能是对渔业船舶进行检验 ,
                  销船 22 艘 , 使全县冰鲜运输船发展到 60 艘 , 以促 督促配备安全生产设备设施 。

                  进水产品流通增值 。 同时引进新网具 , 开发台湾
                  北翼和闽东外海渔场 , 捕捞上层鱼 。                                 1991 年以来洞头县海洋渔业重大安全事故
                      2003 年始 , 报废淘汰到龄或劣质渔轮 ; 并鼓 记录
                  励渔民转产从事海上运输 。                                       1991 年 1 月 4 日 , 元觉乡沙岗村 “ 浙洞渔
                      2004 年 , 组织渔轮到海南省的南海渔场从事捕 06411 ” 船在虎头屿东南海域作业时 , 被 1 艘台湾

                  捞作业 。 至 2005 年 , 赴南海捕捞作业渔轮共 42 艘 。 渔轮撞沉 , 致使 4 人死亡 ,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3 万
                                                                  余元 。

                      四 、 渔政管理                                        1992 年 1 月 5 日 , 三盘乡大岙村浙洞渔
                                                                  05024 号船在虎头屿东海域作业时 , 因起网过程

                      ( 一 ) 渔业法规宣传教育                              中操作不当 , 致使翻船 , 造成船上 3 人全部死亡 。
                      1991 年以来 , 渔业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对渔民                        1994 年 7 月 11 日 , 双朴乡隔头村 4713 号拖
                  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 联合国海洋公约 》、 虾船从玉环返回洞头途中被风浪打翻 , 造成 3 人
                  《 中日渔业协定 》 等国内国际的渔业法规的宣传和 死亡 。
                  休渔规定的教育 , 使广大渔民的法制观念增强 。                            ( 三 ) 渔政管理工作
                      ( 二 ) 安全产生管理                                     截至 2005 年底 , 渔政管理主要是 : 一是办

                      1991 年以来 , 渔业生产安全管理 , 一是对渔 理 、 审验 、 换发海洋捕捞渔船许可证 。 1991 —
                  船定期进行质量检查 , 禁止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渔 2005 年共办理 、 审验 、 换发海洋捕捞渔船许可证
                  船出海生产 ; 二是督促渔船添置航行灯 、 作业灯 、 11874 本 ; 二是依法征收渔业资源费等 。 1991 —
                  号笛 、 救生圈 、 灭火机 、 雾钟等安全设施设备 ; 三 2005 年 , 共征收渔业资源费 1294.39 万元 ; 三是

                  是进行职务船员培训 , 发放职务船员证书 ; 四是 查处违规作业 , 对违反休渔规定进行作业 、 酷渔
                  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 此外 , 政法部门积极配合打 滥捕破坏渔业资源等行为进行查处 , 予以征收资
                  击海上盗窃抢劫等活动 , 以保护渔民生命财产安 源赔偿费 、 幼检费以及进行罚款 , 情节特别严重
                  全 。 2002 — 2005 年 , 共发生渔业生产安全事故 者交司法机关处理 ; 四是调处海事 、 渔事纠纷及
                  80 起 , 死亡 31 人 ,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230 万元 。 实施海上救灾等 。 1991 年 , 洞头县渔政站被农业
                       附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渔船检验局洞 部评为全国渔政系统先进集体 。 1996 年 , 洞头县

                             头检验站                                 渔政站和霓南乡人民政府被评为浙江省伏季休
                         2.1991 年以来洞头县海洋渔业重大安 渔工作先进集体 ; 中国渔政 713 艇被评为浙江省
                             全事故记录                                渔政管理先进集体 。 1997 年 , 半屏乡政府被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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