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17 - 《绍兴县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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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规模治理设施,总投资达895.5万元,形成年废水处理481万吨能力。其中有印染厂
         55家,占全县124家印染企业44.35%。
           县八届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于1987年提出“3年(1987~989年)实现河水基本洁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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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奋斗目标。开始对印染行业实行排污总量控制,凡污染物超过治理设施能力之企业,均
         予限产。3年中,全县共投放治理资金810万元,日处理污水能力达6.4万吨,比1986年
         增长1.5倍。134家印染厂之治污设备,配套74家,占55.2%,一批重点污染企业得到治
         理,重点水域水质状况有所改善。
            1990年开始,推行“环境目标责任制”,县与部门、区、乡签订责任书。新建、更新治理
         设备40台(套),投放资金500余万元,工业废水处理率85.3% ,达标率47.5% ,分别比上
         年提高9个百分点和3个百分点。
            1 9 9 2 年初,对鉴湖上游松坞、漓渚、娄宫、南池、坡塘、项里等江及运河两岸4 1 家印染
         厂实施限期治理。推广江南印染厂“污泥干化装置”,用机械脱水解决治理中因污泥流失而
         造成二次污染问题。在福全镇成立“工业污水治理总站”,对松坞江沿岸5 家印染厂实行治
         污设备、经费、药剂、人员“统管统治”以提高治理设备运转率和制止企业偷排、漏排废水现
         象。1 9 9 3 年4 月,对5 2 家印染企业分别提出限期治理(配套)要求。齐贤、马鞍两镇( 8 家
         印染厂)联合投资500万元之治污外排工程和鉴湖镇南池纺织印染总厂、光明印染厂之联
         合截污外排工程先后建成。年底,全县累计建成(含改造更新)污水处理设施200台(套),
         投 资 3698.22万 元 , 实 际 处 理 废 水 3265.45万 吨 , 占 工 业 废 水 排 放 总 量 5293万 吨
         61.69% ,处理达标排放量1693.59万吨,达标率为51.86% ,比1991年提高4.36% 。
            大气环境污染防治,以集镇为重点,主要对工业炉窑进行改造、更新,以消烟除尘。
         1 9 8 9 年始,在柯桥、东浦、安昌3 镇开展烟尘控制区建设,对锅炉、茶水炉用链条炉排、双
         层炉排,并配备高效低阻除尘器;炉灶用型煤、绞龙翻烧、抽板顶升翻烧和两次进风节能灶
         等方法,投入治理资金71.9万元。使112个单位81台锅炉、16座窑炉、231眼生活灶得以
         更新改造,消烟除尘。3镇分别于1991年1月、1992年3月、1993年3月通过验收,基本
         达到烟尘排放浓度小于或等于国家排放标准,烟气黑度在林格曼1级以下要求。年底,全
         县 有 184个 单 位 314台 ( 1162蒸 吨 ) 锅 炉 和 28座 窑 炉 经 更 新 改 造 达 标 , 改 造 率 达 到
          97.65%(按蒸吨计)、 52.83%。年排工业废气中,经消烟除尘和净化处理者占704574万标
          立米,综合处理率96.97%。
             水域治理
           水域治理以鉴湖水域保护为重点。70年代,鉴湖水域因工厂直接排放污水和农田大
          量使用有机氯、有机砷农药,水质受到污染。1975年1月,列入浙江省水质污染调查范围,
          每年3次系统监测;1976年3月,列入省重点保护区。1978年9月,绍兴地、县专题调查沿
          岸60家厂矿企业污染情况,提出治理措施。1979年5月21日,县颁布《关于鉴湖水系的
          保护条例(试行)》,规定:自南渡桥起,沿西南城河经偏门吊桥(包括西环城河、青甸湖)往
          西过柯桥阮社、湖塘至西跨湖桥;上游包括娄宫、漓渚、项里、型塘、夏履江等为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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