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7 - 《绍兴县志(1990-2013)第一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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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编  土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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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后备资源的开发目标,可供开发利用滩涂面积 5667 公顷,“八五”期间已围 1967 公顷;九五”和
                 2010 年远景规划目标期间,计划再围涂 2760 公顷;一些优质园地可以整理改造成农田;针对全县尚
                 有 6434.26 公顷(1990 年)土地的现状,计划在规划期内开发利用 2685 公顷。到 2000 年,未利用地
                 面积 3749.26 公顷,到 2010 年,再开发利用 840 公顷,未利用土地面积减少到 2909.26 公顷。编制
                (修订)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严格保护现有耕地,把基本农田保护区分为粮食基地保护区和蔬菜基

                 地保护区两个亚区,该区域总面积 41507.56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27.81%。该区土地利用的基本
                 方针是:切实保护耕地,大力增加投入,改造中低产田,进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提高农业生产的集
                 约化水平,稳定粮食总产量,充分满足全县对粮食、蔬菜等农产品的需求。规划基期确定为 1990 年,
                 规划期为 1991 ~ 2000 年,展望期为 2001 ~ 2010 年。


                     第二次规划

                     2000 年因绍兴县行政区划调整,东浦等 5 个镇划给越城区,县行政中心迁址柯桥,导致土地利
                 用功能与布局变动,因此 2001 年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又进行一次调整修编。

                     此次规划主要制定绍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2001 ~ 2010 年),绍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
                 划(修编)(2001 ~ 2010 年)说明书,绍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绍兴县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修
                 编),绍兴县土地整理、复垦规划,绍兴县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布局规划。


                     第三次规划

                     随着长三角经济一体化、环杭州湾产业带和城市群的崛起以及杭州都市经济圈、杭绍城市圈、
                 绍兴都市区等概念的提出,绍兴县发展内外环境产生新的变化,要求其发展策略和定位作出相应调
                 整,又因为县域区划再次调整,使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又作调整,因此在 2006 年对土地利用作第三

                 次规划。
                     耕地保有量  到 2020 年末,耕地保有量不低于 27993.30 公顷;基本农田面积稳定在 21660.04
                 公顷以上;标准农田总量不低于 26833.31 公顷。
                     建设用地控制目标  规划期内,新增建设占用土地规模不超过 2694.00 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规

                 模不超过 2694.00 公顷;到 2020 年末,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 15569.00 公顷。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目标  严格执行行业用地标准,充分挖掘现有建设用地潜力,提高土地集约
                 利用水平,合理控制建设用地过快增长。到 2020 年末,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 135 平方米以内,
                 万元二三产业(非农产业)增加值耗地量不超过 18.8 平方米。

                     耕地动态平衡目标  规划期内,绍兴县建设占用耕地量不超过 2084.71 公顷,土地开发整理复
                 垦补充耕地量不少于 3108.78 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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