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07 - 《绍兴县志(1990-2013)第一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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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编 城镇建设
建设进度加快。
2005 年 4 月 11 日,绍兴县调整非住宅房屋拆迁过渡补助费标准。同年 7 月 29 日,县政府责成
县建设部门对柯福小区两户居民房屋,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拆迁,这是绍兴县首次实施行政强制拆除。
2006 年 3 月 24 日,金昌 F1 号楼行政强制拆迁听证会在柯桥轻纺城大酒店举行,来自社会各界
代表、被拆迁人、拆迁业主及拆迁主管部门代表参加听证会。是年 4 月 1 日,县物价等 3 部门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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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房屋拆迁临时安置补助费等发放标准和房屋拆迁有关附属物等补偿标准, 月 8 日,发布《绍
兴县房屋拆迁评估价格标准》。
2007 年 3 月,绍兴县出台《绍兴县房屋拆迁评估价格标准》及 2007 年城区拆迁安置房屋有关
价格标准和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基准价。
2009 年 3 月,绍兴县再次出台《绍兴县房屋拆迁评估价格标准》。2010 年 3 月,印发《关于进一
步完善 2010 年度绍兴县房屋拆迁政策的意见》。是月,县建设、物价部门重申房屋拆迁临时安置补
助费等发放标准。
2011 年,出台《绍兴县 2011 年度拆迁安置房屋有关价格标准》《绍兴县拆迁房屋价格评估标准》
《关于明确房屋拆迁补助费发放标准的通知》,使被拆迁人利益得到充分保护。
2012 年,出台《2012 绍兴县城区拆迁安置小区提档试点改造实施方案(试行)》。并在柯桥街道
后梅小区、碧水苑西区和华舍街道兴越小区实施拆迁安置小区提档改造工程,总面积 29.89 万平方
米,年末完工。
2013 年 4 月,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旧住宅区改造、旧厂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和拆除违
法建筑(简称“三改一拆”),当年完成“三改”面积 216.29 万平方米。是年 5 月,县建设部门计划投
资 2 亿元,在两年内完成城区 33 个拆迁安置小区提档改造工程。
至 2013 年年底,绍兴县历年累计拆迁房屋面积 1295.21 万平方米,安置拆迁户 6 万余户,总建
筑面积 762 万平方米。
第二节 拆 迁
柯桥城区拆迁
1993 年 12 月,绍兴县完成中国轻纺城
西市场旧房拆迁 2 万多平方米。1994 年 8 月,
县拆迁事务所会同绍兴公路路政管理队,对
104 国道柯桥段沿线的 28 个单位和个人临
时(违章)建筑,计 0.3 万平方米,发出限期拆
除《通知书》。1997 年 9 月,县政府召开拆迁
动员大会,旧城改造项目——柯亭商厦拆迁
2000 年 11 月 20 日,柯桥城中村改造进展顺利
工作开始,拆除建筑面积 1.5 万平方米,当年 (谢乃东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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