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2 - 民国开化县志(点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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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卷五     户 口 志


                                    三、历代人口增减比较表

              时     年 别         户 数                  人 口 数                       说    明
              代                            总 数         男 数         女 数
              宋 端平间          一八五三八       五三九二一
              元 至大间          二五二六五      一二七五三四
                  弘治十五年      二 0 三一四    一一六八一一
                  嘉靖三十一年     二 0 八五二     八三八三四
              明
                  万历四十年      二 0 四四一     五三二五 0
                  崇祯间        二 0 四四一     五三二五 0
                  顺治间        二 0 四四一     五三二五 0                            自端平以至清乾隆时,多依
                                                                           据纳赋丁额,非实数也。
                  康熙二十年                  三七五五 0
                  康熙六十年                   四九 00 八
              清 雍正四年                     四九一九七
                  雍正九年                   四九三 0 一
                  乾隆六十年      二五四一二       三六 0 八四
                  光绪十一年      二九七四五      一三三五一九
                  十年                    一四五五八二       八六五四四       五九 0 三八   据筹办县自治调查数
                  十三年        四二六二七      一七 0 一 0 八   九九一六八       七 0 九四 0  据县府十三年八月调查数
                  十七年         三 00 二八   一三三二三七       七八三六七       五四八七 0    据县府十七年八月全县户口调查数
                  二十年         二六五二 0    一三一六七九       七五六一 0      五六 0 六九   据县府办理清乡时调查数
                  二十一年       二六七一九      一二五八四六       七三二五二       五二五九四     据县府全县户口调查表
                  二十二年                  一三九一四二                             据县府全县户口调查表
                  二十四年       二五五 0 九    一三七七 0 二     七九八一 0      五七八九二     据县府编整保甲调查数
              民
                  二十七年       二六五九八      一三八四二九       七八六六八       五九七六一     据县府保甲调整人口数
                  二十八年       二六六六二      一三九一二三       七九 0 七七     六 00 四六   据县府保甲调整数
              国
                  二十九年       二九二五八      一四五 0 一六     八三 0 一七     六一九九九     据县府举办户口总复查数
                  三十年        三 0 三六七    一五一五八二       八五六二九       六五九五三     据县府办理户口总检查数
                  三十二年                  一三九一四二       七八 0 八一     六一 0 六一   据县府造送乡镇保甲户口统计表
                  三十三年       二六六四六      一三一六九三       七二七三一       五八九六二     据县府造送乡镇保甲户口统计表
                  三十四年       二四三九八      一二六二一三       六九八一五       五六三九八     据县府办理户口总复查数
                  三十五年        二五一九 0    一一九七七五       六六三九一       五三三八四     三十五年秋县府调查数
                  三十六年       二五四六四      一一四三八二       六三七 0 九     五 0 六七三   三十六年夏县府调查数


                                          四、土著及侨寓




                  本县僻处边境,水道则为浙水之发源,陆道则四面山岭重叠,故平时仅皖、
             赣数十商人侨居本县,此外几无侨民之可言。惟当邻封扰乱之时,异地人士,
             始有避难来此,或大乱初平,田地荒芜,邻省农民来此开垦,遂作侨居。今则
             户籍法规定,凡居住六月以上者皆得为住民,有选举及被选举之权,是全县皆
             为土著之人矣。至于渔民,全县不及百人,虽属浮家泛宅,但在县境均以在五
             六十年或二三十年以上,平时捕鱼来往,均有定处,久已视同土著。故于保甲
             户口之清查,较都市自易为力焉。




                                              五、职 业附《职业分类统计比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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