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6 - 民国开化县志(点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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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卷六     风 俗 志

             妇家。婿家前一夕置酒宴,曰“暖轿”。娶之夕置酒宴,曰“花烛”。次夕,曰
             “喜筵”。新妇进门,引新妇与新郎交拜者谓之利市人,以地方有身份而子孙众
             多之人为之。新妇进洞房,以青布袋交换贴地,新妇步行其上,谓之传代。近
             年以来,婚礼日趋简约,婿家置酒宴,仅花烛之夕而已。又有采用新式结婚仪
             式者。至于集团结婚,民间尚鲜有行之。

                  女家礼俗
                  男家之礼,繁于未娶之前;女家之礼,繁于既嫁之后。在未嫁前,女家既
             有制备妆奁种种之事。既嫁以后,则有送三朝之礼,送满月之礼,有接回门之
             礼。妇有娠,则有催生之礼。既生,有外孙三朝、满月之礼,有外孙周岁之礼。
             盖甚繁重也。
                  丧礼
                  葬前礼俗 凡丧始卒,小敛后用绵及帛,并以新旧衣服数袭而大敛之。停
             柩中堂,亲戚友朋均以香楮致赙,至戚则加送布帛之被,俗曰“寿被”。丧家答
             以白布一方。孝子当日茹素,至满七或五七止。每逢七期,必设馔,合家子弟
             拈香至门外,以招神。亲族亦设蔬果馈饷。如七期逢七(阴历之初七、十七、二十七),

             谓之重七,则不设馔招神。每日供奉灵前餐饭如生时。
                 葬时礼俗 葬之期无定,盖拘于风水之说,视得地之时以为定。葬之前一
             日,丧家受吊,亲朋仍具香楮之仪,或具祭品来祭。丧家制明器,延道士作道
             场一昼夜。发引时,灵柩至门外,丧家于途中设祭,谓之“路头祭”。亲朋送至
             村外,亦有送至墓地者。入土后(俗谓之登位),孝子等则易吉服送神主返家,延
             请有德望者点主。当晚设筵席以饷致赙之人,谓之“烧香饭”。其一时未得地者,
             则权厝之。有厝至数十年或竟至不葬者。此风迄今尚未尽革也。
                 葬后礼俗 既葬三日,丧家子侄妇女群至新阡展祭,俗称“了墓”,又曰“燎
             墓”。凡“燎墓”时必用稻草束成之绳圈,圈系小箍箍之数如卒者之年,围其墓
             而燃之,谓之“送火种”。孝子斩衰三年,不行吉礼不观戏剧。今之四乡细民,
             尚有遵守此制者,所谓礼失求诸野也。
                 祭礼
                 士庶之家,祭礼只限于祖先。丧礼以外,其祭于祖先者有三。
                 祠祭 此为合族祭于宗庙之祭。据《北源程氏宗谱》所载,仲春行禴礼,

             以羊一豕一祭于庙。主祭为族中长辈之齐眉者,斋戒七日。陪祭亦以族中之长
             者,斋戒三日。祭毕分胙,行燕礼。本县各大族均有此项之规定,现时亦有一
             二族行之。自余等于告朔之饩羊矣。此外修谱时则有告庙之祭,谱成时则有告
             成之祭。礼节较为隆重焉。
                 家祭 此为各家祭于正寝(俗名“香火堂”,又曰“祖宗堂”)之祭。每逢新年及清
             明、端午、中秋、冬至、除夕,皆具肴饭以祭于祖先。亦古者荐其时食之意也。
             此外,祖先生日忌辰,亦皆有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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