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8 - 民国开化县志(点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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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 卷十六 社 会 志
余矣。
清代积谷
常平新仓 十间,雍正五年添设十间,在县署大堂西侧(据《光绪志》),每间
贮谷二百石;又续建八间,每间贮谷六百石。七年,添建三间;八年,添建九
间(据《雍正省志》补)。咸丰八年,兵燹被毁。
按:此即通志所载预备仓是也,而误续于明时四所预备仓之下。明之预备仓,城仓在
县东百步,此则在县署大堂西侧,地址既已不同,而《雍正志》已载明其已废,故常平新
仓均清时所建筑也。乾隆、光绪二志,只载雍正五年添设之仓,而缺载七、八两年添设之
仓,以《雍正志》成于七年,嗣后修志,沿《雍正志》之旧而不考其事实,检阅旧时之档
案,遂致遗漏。又案:雍正四年,经浙抚傅敏奏准,以三分耗羡解司积贮银一万七千五百
六十两六钱一分,又动库银一万三十九两三钱八分,共银二万七千六百两,可得谷五万五
千余石,匀给宁台金衢严处五府属内三十县,天台、仙居、汤溪、开化、遂安、寿昌、桐
庐、分水、缙云九县为中县,给银八百两。本年又奉旨动银十二万七千余两,分发各县预
备采买,可积谷二十余万石。五年,户部议复,前浙江巡抚李卫,疏请照河工捐纳贡监之
例,奏准捐足米一百四十万石,照大、中、小县分别积贮,庶可缓急通融,有备无患。观
上三项,则知当时各县积谷,为数不少。开化中县,公帑积谷,其数应在二万石以上也。
至咸丰八年,太平军入城,取谷毁仓。同治四年,知县梁章铭重建衙署,因仓旧址,造屋
数间,未储谷也。民国元年,其屋拆为小菜场之用矣。
社仓义仓 社仓之设,据《光绪志》所载,全县有城内、马金、辛田、明
廉、云门寺、华埠、严村、黄柏坑、青阳、大郡公屋、青山底、庄埠、严坑等
处十三所,共积谷一千一百七十八石零,而不详其设立之时,但云今已俱废。
至嘉庆间,始有书川三所、徐塘三所义仓之设立。光绪四年,浙江布政司任道
镕,通饬各州县捐设义仓,本县知县徐名立、雷铣,先后推举地方绅士劝募成
立者三十五所,其以后劝设成立者二十一所,今均纪载于后。
十八都绍积义仓 嘉庆间书川姜泰杞及其子和球,劝同族人捐田三百亩有
余,以其岁入为义仓。
十八都永丰义仓 嘉庆十年书川姜泰锐等设立。不载储谷数。
十二都徐塘朱氏义仓 嘉庆二十四年置田二十余亩。未载设立事由。
城中义仓 储谷五万零九百斤。原在天香书院,光绪季年,迁移县署大堂
后东侧。
四都霞冈义仓 储谷一十石。
四都塘坑义仓 储谷五十二石。
五都蒲川庄义仓 储谷二千五百六十四斤。
五都深坑社义仓 储谷九百三十六斤。
五都江家庄义仓 储谷三千八百斤。
六都鉅溪庄义仓 储谷二千斤。